電商快遞進口貨物 有條件少量併袋通關

臺北關表示,空運進口快遞電商貨物得依規定申請少量併袋通關,同時呼籲相關業者應切實遵守快遞貨物通關規定,如經查獲違規併袋情形,將依相關規定予以嚴懲。

臺北關表示,為利空運進口快遞貨物風險管控,並改善貨物X光儀檢影像可判讀性,自今(一一一)年四月起,一般貨物除文件類外全面取消併袋通關,電子商務貨物得有條件申請核准少量併袋通關。該項措施自實施以來,多數快遞業者均配合申辦併袋核准編號,並依規範辦理貨物通關,確實改善貨物X光儀檢影像可判讀性,有助攔查管制物品闖關。

所稱有條件之規範,係指併袋分提單筆數不得超過十筆;非電子商務平臺指定配合之境外物流業者集運者,每一併袋總毛重不得超過二十公斤;併袋之外袋,除紙箱外,須採透明材質;併袋內各箱(件)應黏貼面單,且須明顯標示可辨識電子商務平臺業者或境外物流業者之標記。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一一一年三月三十日公告,空運進口快遞以簡易申報單合併申報之電子商務貨物,於取得海關核給編號後,得有條件少量併袋通關,臺北關呼籲相關業者應切實遵守規定,以保障國人健康,維護良好通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