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圍籬侵害隱私?立委:應有法律界線及退場機制

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吳易芸/台北報導

針對政府使用電子圍籬追蹤新冠肺炎居家隔離民眾,外界憂心有侵犯個人隱私之虞,甚至缺乏明確的法律界限,使用範圍有無限上綱之嫌,交通部強調,只有追蹤隔離民眾的行動範圍,並不會知道或干涉民眾的私人行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強調,疫情結束後,個人資料會依法刪除,不會侵犯民眾的個人隱私。

因應防疫需求,政府對於居家隔離的民眾進行三方定位的電子圍籬追蹤管制,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9日)針對各機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制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設置電子圍籬,追蹤並管制居家隔離民眾的行動,委員們認為,有侵害自由人權與侵害隱私之嫌,應該要確立合理的法律界線,以免法源被無限上綱,造成人民隱私遭到侵害。

交通部表示,電子防疫平台是因應防疫需求由各部會討論規劃,並由NCC委託中華電信研發提供,集結國內五家電信業者提供相關資訊,並沒有侵犯自由人權或侵害隱私的疑慮,同時交通部本身也是中華電信的大股東,有任何需求都可以要求中華電信配合辦理。

交通部進一步指出,日前連假觀光景點湧入人潮,政府對當地民眾發出一百多萬通的國家緊急通報簡訊,呼籲民眾不要前往,過去交通部就有提供類似的location base service措施,透過藍芽告知民眾擁塞地點,提醒民眾不要進入,應用手機提供交通資訊但不涉及個人隱私,當然也不會知道或干涉民眾的私人行動。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雖然電子圍籬技術各國都搶著學,但在侵犯以及保障人權上面仍有不足或是踩紅線的嫌疑,要求政府若要收集民眾的個人資訊,必須要有法源,不能蠻幹。

NCC強調,政府實施電子隔離措施都有法源依據,五家電信基地台業者只有定位的功能,根據CDC統計目前居家隔離追蹤的對象有兩萬兩千多人,隔離結束後,依照個資法使用目的結束,將依法予以刪除。

NCC進一步指出,電子圍籬系統是找國內五大電信業者配合CDC提供用戶資料,不過NCC與電信業者之間並沒有簽約,只有督導的責任,並代為採購手機或系統軟體作為輔助的系統,在定位上面並沒有那麼精確,同時在疫情結束之後必須依法停止。

不過,對於各單位僅依照特別條例第七條進行各種防疫措施,並未提交法務部進一步確認合法性,召委李貴敏強調,特別條例第七條不應該被過度放大解釋;國民黨立委洪孟凱也認為,為了防疫需求,許多單位都握有民眾的個資,但事後卻要求各單位自行刪除,應該要有相關單位督導各部門進行結案報告,並確實刪除個資,讓民眾安心。無黨籍立委林昶佐強調,未來電子圍籬系統的退場以及個資的消除都應該要有一定的機制。

國民黨立法委員吳怡玎也質疑,目前民眾由機場入境時,所填的出入境管理資料上面,政府會依照民眾所填寫的手機號碼進行電子圍籬追蹤,但資料管理卡上並沒有載明政府會利用手機追蹤民眾行動的資訊,未主動盡到告知民眾的責任,召委李貴敏要求相關單位兩週內增加提醒說明。

圖片來源:取自立法院議事轉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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