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油偽裝擴香瓶 市價近千萬

高雄一對許姓、王姓夫妻檔,看準時下流行的電子煙具有龐大商機,竟自大陸冒名進口含有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油,再分裝成小瓶以擴香瓶名義在網路上販售,刑事局循線將查緝兩人到案,查扣1萬5000多瓶、市價近千萬元的電子煙油,成為警方史上查獲最大宗的電子煙油分裝工廠。全案訊後,依違反《藥事法》將兩人送辦,檢方諭令無保飭回。

填充或加熱式 都屬非法

電子煙可分成填充煙油及加熱煙彈兩種,目前在國內都屬非法產品。但卻面臨無法可管的窘境,僅能依藥事法審酌有無含尼古丁,視為違禁藥品處罰。行政院為加強管制,正推動修正《菸害防制法》,未來電子煙將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售及廣告,違反者最高可罰25萬。台北市、新北市政府今年也已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將率先全面禁售電子煙等。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今年初在網路巡邏時發現,有人在蝦皮等電商平台上,以擴香瓶名義刊登販售電子煙油,且標榜有薄荷、花香、果香、巧克力等各種風味,遂與高雄市警苓雅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

進口分裝 在蝦皮等販售

警方循線追查,發現40歲王女與39歲許姓丈夫,從去年中起,先在淘寶或利用微信與大陸賣家聯繫購買電子煙油,再以沐浴乳、洗衣精等名義蒙混進口來台,然後在高雄鳳山租下倉庫充當分裝工廠,將成分不明的大陸電子煙油重新分裝,在蝦皮佯裝成擴香瓶對外販售。

淘寶買料 各式口味35種

專案小組日前搜索,查扣到35種各式口味、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油成品1萬5583瓶,可分裝成1900瓶的電子煙油59.5公升,及訂單機、量杯、漏斗等贓證物。

警方調查,王女原本在網路上販售一些美容及化妝用品,因發現近年年輕人使用電子煙的比例增加了3倍,且受疫情影響,許多煙友無法出國帶貨,認為是不錯的商機,於是改成進口電子煙油轉賣牟利。

警方發現,王女以每瓶300至450元不等價格對外販售,每月可賣出近千瓶的電子煙油,初估不法獲利高達近千萬元,因兩人皆坦承不諱,檢方複訊後都請回。

警方特別提醒,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產品,屬藥事法規定的偽禁藥,未經許可,製造或輸入,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販賣者可處7年以下徒刑,得併科5000萬以下罰金。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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