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票電支拍板合為一 跨機構轉帳買賣外幣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行政院今(30)日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將破除電子支付、電子票證的區隔,未來使用不同電子支付的民眾,即能相互轉帳、買賣外幣,以及透過跨機構的共同平台,整合各個電子支付給予的紅利點數,讓非現金交易比重能進一步攀升。

根據統計,2015年底國內非現金交易比率為27.64%,2016年為30.05%,2017、2018年來到33.14%、38.29%,到了去(2019)年底比率更突破40%,但截至今(2020)年第1季反而降至38.9%,金管會坦言今年底很難達到52%的目標。

行政院指出,加速普及行動支付,是數位經濟發展政策中重要一環,「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將原本「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二元化管理的法制統合為一,透過擴大電子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開放跨機構間互通金流服務,增加民眾支付的便利性。

據瞭解,未來由財金公司經營共通平台,整合電子支付與電子票證業務,民眾在使用時,能在電子支付帳戶間處理跨機構間金流、匯兌或轉帳。像是父母若想透過電子支付轉帳給小孩,不會受限只能在同一個支付工具內轉帳,而是可跨機構進行。

電子支付機構未來也可提供代理收付、儲值、小額匯兌、買賣外幣等服務,民眾使用上能支付投資商品,但電子支付業者不能自己販售外幣商品,且帳戶基本上也沒有利息。

尤其在買賣外幣功能部分,未來民眾透過電支機構開戶後,可直接結匯外幣儲存在帳戶內。換句話說就是先逢低買進,如要以電子支付購買外幣計價商品時,就能直接購買,減少匯差過大風險,對於從事國際網購更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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