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組南庄神仙谷墜谷2死 製作公司負責人過失致死判刑

電視劇初擁南庄神仙谷取景釀2死,製作公司和負責人過失致死判刑。(圖:消防局提供)
電視劇初擁南庄神仙谷取景釀2死,製作公司和負責人過失致死判刑。(圖:消防局提供)

由炎亞綸和姚愛甯主演的電視劇「初擁」,前年3月在苗栗縣南庄鄉神仙谷拍攝,黃姓攝影師及王姓收音助理墜谷死亡。苗栗地方法院審理終結,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名,判處製作公司柯姓負責人和童姓現場負責人,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製作公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開罰10萬元。(彭清仁報導)

電視劇南庄神仙谷取景,攝影師和助理墜落25公尺深潭送醫不治。(圖:消防局提供)
電視劇南庄神仙谷取景,攝影師和助理墜落25公尺深潭送醫不治。(圖:消防局提供)

判決書中指出,黃姓攝影師和王姓助理,前年3月間,在南庄鄉神仙谷瀑布上方岩石平台,進行戲劇拍攝和收音工作時,因現場並未設置防止墜落安全設備,也未讓攝影師和助理使用安全帽、救生衣等防護器具,2人工作時,自高度約25公尺處的岩石平台墜入深潭,傷重不治。

法官認為製作公司及柯姓負責人,對於勞工工作安全自應謹慎注意,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對於有危險性作業場所,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保障勞工的生命及身體安全,輕忽勞工作業安全。另外,童姓現場負責人指揮、統籌、監督管理戲劇現場拍攝等工作,在有墜落危險處所,未設置防止溺水及墜落之必要安全設備,也未讓現場拍攝人員使用安全帽及救生衣等防護器具,致發生死亡結果,觸犯過失致死罪。

法官審酌被告等人積極與家屬成立民事和解及調解,已盡力彌補被害人親屬所受損害及精神痛苦,分別量刑8月並宣告緩刑2年。法官也要求童姓負責人依和解內容,分期賠償被害人親屬,若違反情節重大,所受緩刑宣告可能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