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行銷門號續約 七日內可解約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現在電信業競爭大,很多經銷業者主動出擊,直接電話行銷鼓吹消費者續約換手機,有消費者向消基會抱怨指出,門號合約還有半年才到期,就屢接到業者的推銷電話,實在不勝其擾。另還有消費者在電話中口頭答應續約,事後反悔,卻得到已經設定完成不能違約的回應,認為很不合理。
現在有些電信行業者會以隨機方式打電話給消費者,告知現有的優惠方案,或表示現在有一組跟消費者手機號碼類似的門號,問消費者有沒有興趣再辦一個門號,而只要消費者一同意,業者不久後就會將手機或門號 SIM卡送來給消費者。
有消費者向消基會抱怨表示,他的門號明年二月才到期,現在就已經接到好幾通電信業者的行銷電話,希望他能辦理續約。
消基會指出,有消費者接到行銷電話後,答應要續約,但事後反悔,跑到門市表示不想續約,對方卻告訴他,他的門號已經設定好再續用二年,無法再更改。
消基會表示,電話行銷屬於消保法的訪問買賣範圍,依法享有無條件退貨的條件,所以送來的手機如果不滿意或是後來決定不續約,都可在七日內要求退貨或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