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鍋燙髮」害婦人燒傷禿頭 設計師「判刑7月變6月」免入監

一名婦人到美髮店燙髮,設計師推銷「電鍋燙」,導致她的頭皮3度燒燙傷。(翻攝爆怨2公社臉書專頁)
一名婦人到美髮店燙髮,設計師推銷「電鍋燙」,導致她的頭皮3度燒燙傷。(翻攝爆怨2公社臉書專頁)

高雄52歲江姓婦人去年2月到茄萣一家美髮店燙髮,越南籍潘姓設計師搬出電鍋幫她「電鍋燙」,過程卻因透明塑膠管未鎖緊脫落,使蒸氣逸散,導致江婦左側頭皮三度燒燙傷、耳朵缺一角,橋頭地院一審依過失傷害致重傷罪判潘女7月徒刑,需入監服刑;二審高雄高分院則改依過失傷害罪判她6月,得易科罰金。專家提醒,「電鍋燙」是很早期做法,並非最近流行,業者應將熱燙控制在110度內,以免顧客受傷。

江姓婦人去年過年前到美髮店燙髮,潘姓設計師推銷「電鍋燙」,強調燙完會很漂亮,燙髮過程江婦覺得太燙,潘女僅關掉電子鍋,還要她忍耐10分鐘,並稱「你這個都有捲度了耶!」,而未立即拔除江婦頭上的塑膠管,江婦當天返家就醫,發現其左臉、左耳及左側頭皮三度燒燙傷,之後多次做頭皮清創手術,但部分頭皮禿頭,就算重建或植髮也無法完全恢復。

江姓婦人日前接受媒體訪問,稱事發後驚甫未定,曾到精神科就診,並服用鎮定藥物才能入睡,根據老公描述,她睡著作夢還會喊:「會燙!快跑!」事後她向潘女求償106萬,包括精神慰撫金、就醫費用和植髮費用等。

橋頭地方法院一審依過失傷害致重傷罪,判潘女7月徒刑。潘女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江婦雖因燙傷產生禿頭、耳廓畸形,但可以適當造型遮蔽,對身體健康不致產生重大影響;且江婦未領有重大傷病卡,不符重傷害構成要件,因此改依過失傷害罪判潘女6月確定,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旻展化粧公司執行總監黃賢文表示,台灣美髮界所謂的「電鍋燙」,使用機器加熱產生蒸氣來燙髮,這是很早期做法,不是最近流行,但也不是真的用電鍋,只是機器長得很像而已;他提醒,民眾燙髮若覺得溫度太高要立即喊停,業者若使用熱燙應控制在攝氏110度以內,以免顧客頭髮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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