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災捐款破億?花縣府駁斥不實謠言

一一三年四月三日上午發生規模七‧二地震,全臺有感,影響所及花蓮縣最深,至今已造成十人罹難,多人受傷,失蹤人數不明,建物倒塌、道路多處毀損。

「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四○三地震公開募款,截至四月五日凌晨○時,僅二二四萬一一○五元確定入帳。花蓮縣政府嚴正駁斥網路不實謠言,請民眾勿信並持續捐款。

花蓮縣政府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依行政院一一三年四月三日公告花蓮縣全縣為○四○三重大災區後,旋即以「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為○四○三地震公開募款,惟截至四月五日凌晨○時捐款僅二二四萬一一○五元確定入帳,然網路未經查實的謠言宣稱花蓮縣政府已獲數億捐款,對募款影響甚鉅。

花蓮縣政府秉持公開透明原則,災害初期每日九時、十五時、二十一時會於『花蓮縣政府○四○三震災資訊專區』最新消息及捐款/捐贈資訊,即時公告捐款入帳金額,歡迎民眾查閱。

縣長徐榛蔚感謝諸多企業拋磚引玉表示願意捐贈大筆金額。惟實際捐款情形可能因轉匯至臺銀帳戶時間差或企業先於新聞告知捐款金額但尚未捐款而有落差,故仍需大家持續捐助「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帳號:018-038-098191(004臺灣銀行花蓮分行),期待公私部門協力,災後復原工作能順利進行,讓民眾盡早恢復正常生活。

民眾、企業的捐贈可協助災區度過難關,報稅時也能作為所得稅扣除額,此次震災對縣府捐款不受金額影響可全額申報。另簡化行政,花蓮「愛·分享」捐款暨物資申請服務平台為減輕捐款人報稅之負擔,只要於填報捐款收據資料時點選「同意上傳捐款資料至國稅局」,即可由縣府代替捐款者上傳該筆捐款資料至國稅局,讓捐款者線上申報所得稅時,不用附上電子或紙本捐款收據,即可將捐款列舉為扣除額,惟此功能僅適用個人綜所稅,公司/團體不適用(囿於公司/團體稅法相關規定繁雜,詳情可洽各區國稅局)。此外,一一三年五月申報所得稅時,還不能將捐贈花蓮震災金額列為扣除額,必須等到一一四年五月申報一一三年所得稅時才能扣除。懇請大家踴躍捐款,給予花蓮縣民最大的支持,以協助後續漫長家園復原之路。

「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帳號:018-038-098191(004臺灣銀行花蓮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