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拒絕煙害 北市積極查緝電子煙販售平台

根據國內、外電子煙的研究顯示,煙油中除了含有尼古丁、致癌物甲醛、乙醛、亞硝胺外,還含有許多危險的重金屬,以及有毒化學物質,長期使用電子煙的人,有較高的機率產生呼吸道相關疾病,對健康的危害不亞於傳統紙菸。臺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也沒有足夠的證據顯示電子煙能安全並且有效的幫助戒菸。

因應衛生福利部109年5月29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其新法修正條文新增「使用」類菸品(如電子煙等)及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之指定菸品(指定菸品如加熱菸等)罰則、吸菸年齡提高至20歲等。目前行政院已於109年11月16日召開修法會議,審查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新竹市、臺中市、宜蘭縣、嘉義市、高雄市、桃園市及嘉義縣等7縣市制定電子煙自治條例經由行政院或議會通過的縣市,其中嘉義市(嘉義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包含加熱式菸品)、高雄市(高雄市電子煙及新興菸品危害管制自治條例),都已將新興菸品納入自治條例中。有鑑於北市新興菸品實體店面激增(截至109年11月底已列管42家),為有效嚇阻新興菸品對青少年的危害,將新增北市未滿法定吸菸年齡使用新興菸品、供應新興菸品予未滿法定吸菸年齡者及於禁菸場所使用新興菸品行為人等進行規範。目前已依臺北市政府法規制定程序制定自治條例,辦理預告等程序,並將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北市衛生局也積極進行網路監測、夜市、商圈及實體店面稽查、海關移送之輸入電子煙相關零組件及加熱式菸品進行調查,自105年至109年11月共計稽查1萬678次(網路稽查1萬243次;實體店面稽查435次),海關移送案件364件。查獲販賣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4條之具菸品形狀計100件,共計裁罰新臺幣47萬4,515元整;檢出販售含尼古丁成分電子煙油計61件,其中計2件分別經法院判決「緩刑處分」及「不起訴」確定,依違反藥事法規定各裁處新臺幣3萬元,將加強稽查頻率並辦理聯合稽查,杜絕非法電子煙危害民眾健康。

衛生局表示,將以行政規則研擬訂定「實施要點」,規範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所轄禁菸場所禁止吸食電子煙等新興菸品,並加強橫向聯繫協調包括教育局、警察局、社會局、產發局等局處,共同合作以減少電子煙等新興菸品對青少年及民眾之危害。

衛生福利部及臺北市衛生局已提供戒菸治療、戒菸衛教、戒菸班、戒菸專線(0800-636363)等多元便利戒菸管道,歡迎吸菸民眾多加利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也呼籲有吸菸習慣的民眾,勿於禁菸場所吸菸以免觸法,北市衛生局每年均持續結合市府相關局處執行菸害稽查7萬至8萬次,違規吸菸者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也呼籲禁菸場所之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落實無菸環境自主管理,加強勸阻違規吸菸者。菸害防制與戒菸服務相關訊息,請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菸害防制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