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排除打工族

為鼓勵青年投入職場,勞動部祭出只要在今年底前穩定就業6個月就可領取3萬元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圖為餐飲業的年輕服務人員。(本報資料照片)
為鼓勵青年投入職場,勞動部祭出只要在今年底前穩定就業6個月就可領取3萬元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圖為餐飲業的年輕服務人員。(本報資料照片)

新冠肺炎國內疫情已趨緩,但重創國內各產業、連帶使事業單位徵才意願不高,為鼓勵青年投入職場,勞動部祭出只要在今年底前穩定就業6個月就可領取3萬元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但如果是投保在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打工族、參加青年就業儲蓄方案、未取得畢業證書等,或是在1月14日前至今仍受雇在同一事業單位的勞工,恐怕都無法領取3萬元獎勵。

9月30日前就業

勞動部提出的「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希望協助今年28萬名應屆畢業生順利就業;即日起針對應屆畢業青年只要在今年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就業,連續受雇於同一雇主滿90日,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金;如持續受雇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再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陳世昌表示,青年朋友可透過勞動部的「應屆畢業生協助措施」登錄,不過,計畫也排除包括未在今年9月底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青年,未投保就業保險如自營作業者等勞工,或是畢業後投保級距低於2萬3800元的打工族等。

而如果是就讀全職進修部學生、在職專班的學生,若在1月14日前與6月15日後仍然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或是參加青年職得好評、青年就業領航(青年就業儲蓄方案)等,也都無法領取獎勵。

遭資遣再轉職仍符資格

陳世昌指出,若原本在今年9月30日前已就業的青年,遭資遣等非自願離職,導致受雇於同一雇主未滿90日或180日,可以在離職退保的次日起60日內再轉職就業繼續參加計畫,不受年底前要達成穩定就業180天限制,但最高仍然是發給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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