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獵捕綠繡眼 當心挨罰

<a class="link " href="https://tw.news.yahoo.com/tag/綠繡眼" data-i13n="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 data-ylk="slk:綠繡眼;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itc:0">綠繡眼</a>非常能適應人類營造的綠地環境,是很典型的都市咖。 (李正峰提供)
綠繡眼非常能適應人類營造的綠地環境,是很典型的都市咖。 (李正峰提供)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台北市萬芳派出所七月查獲一中男子在誘捕籠下層放了飼養的綠繡眼,想再獵捕其他鳥隻,結果遭查獲三隻,三隻被罰三萬元。台南鳥會野鳥救傷組以此案例在臉書PO文指出,綠繡眼小巧可愛,愛牠們請給牠們一個安全友善的生存空間,切勿以身試法。

綠繡眼屬於一般類野生動物,因捕捉行為確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被查獲的三隻不宜野放綠繡眼被帶回觀察,最後仍全部死亡。台南鳥會野鳥救傷組表示,台灣非法捕捉野生動物的案件層出不窮,因宗教放生與寵物飼養等需求,促使商家透過捕捉野鳥販售以謀取利益,使得野生動物面臨危害。

目前已知有二百四十七種鳥類曾被獵捕販售,苦主以麻雀、斑文鳥、白頭翁、珠頸斑鳩、綠繡眼、八哥等台灣常見普鳥為主,以綠繡眼在寵物鳥交易的次數和數量最多。綠繡眼小巧可愛,且鳴叫聲好聽,深受養鳥人喜愛,導致商人以誘捕方式進行非法捕捉。

在野鳥救傷上,常聽聞因人為獵捕或不當飼養導致傷殘病落的案例,捕捉野生動物將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依法可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若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最重可判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