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防疫房間收容居家檢疫 台南3旅館違法遭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日電)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表示,有3家防疫旅館以非防疫房間收容接受居家檢疫者,依法開罰。

衛生局發布新聞稿說,台南有18家合格防疫旅館共504間檢疫房、及21處移工檢疫宿舍358間移工房,居家檢疫者如果住旅館,一定要住防疫旅館,且須獨棟或分層、分區,明顯區隔動線。

衛生局11月30日查獲1家防疫旅館以非防疫房收容居家檢疫越南籍移工,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裁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次裁罰。

此外,衛生局人員表示,南市府觀光旅遊局今年8月查獲2家防疫旅館安排居家檢疫民眾入住非核准擴大營業房間,已依法各罰15萬元。

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經營者,擅自擴大營業客房部分者,擴大部分,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民宿經營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擴大部分勒令歇業。

觀旅局持續推動合法房認證標章制度,透過房間標示牌面,讓旅客分辨合法房,以維護住宿權益。(編輯:李明宗)109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