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訴訟,如何提升勝率

[FTNN新聞網]文/李尚宇(巨展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布魯諾說
聰明睿智的特點,就是只要看到、聽到一點
就能思考並有更多理解

法槌。(示意圖/Unsplash)
法槌。(示意圖/Unsplash)

素人跟律師哪些不同?
很多人或許會認為差別在於法學知識
但律師跟素人如果只在是否唸過法律的差異
可能還稱不上是稱職的律師

在法律實務工作
對法律的認知與解讀只是基礎(know what)
但成熟工作者(也就是具有know how者)
才能協助客戶解決問題
比起法官,檢察官、律師更是如此

成熟的法律工作者應該具備什麼要素?
我的想法是
優秀律師需要的是對於「局」的掌握

也就是對事件的宏觀角度、洞察力跟敏感度

律師與素人的差別
還有律師間的程度差異
就在於對「局」範圍大小的洞察與掌握程度

法律事件的「局」可能會有三個層面

一、對不同角色觀點的預測

自己就曾經遇過當事人
案子從頭到尾都沒有贏過
最後才想找律師協助
但我看完案子後也直接表明
這主張不會受到法院的認可

可當事人的反應卻是:為什麼法院不會認可?
(我心裡OS:你不是從來沒贏過嗎?)

這顯示
許多當事人在面對法律事件時
只想提出自己的觀點
也無法接受別人的觀點

這種用單一的觀點來看整個訴訟
就是沒有「局」的概念

當法律事件進入司法程序後
除當事人雙方以外
法官、檢察官、雙方律師等等也將參與其中
瞭解、預判其他角色的觀點就是重要的

因此
我們要預測對方(及對方律師)的主張與策略
也要預判檢察官、法官的觀點跟他們的痛點
尤其檢察官、法官才是案件具有決定性的角色

優秀的律師從法官、檢察官的
詢問的事項、內容、問法
及證據調查的取捨及走向等
可對案件產生一定的判斷

這就是對於「局」的理解

二、案件發展方向的預測

在司法官訓練所受訓時
很多資深前輩都提到
檢察官的證據除了要證明被告犯罪
還要預想證人可能翻供、找到其他脫罪方法等
面對這些情境
檢察官要預先準備好相關證據因應

這種預先防堵、未雨綢繆的策略思考
是檢察官的重要know how
其實也是「局」的概念

過去曾經指揮一個殺人案
警方已經鎖定犯嫌
並且判斷可以人贓(作案凶器)俱獲
因此來跟我討論是否要收網

這次行動可以人贓俱獲最好
也可以順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但萬一抓到人卻沒有找到凶器
這樣我手上還有其他的事證可說服法官羈押嗎?

如果聲押失敗是不是就打草驚蛇了?
凶器還能找到嗎?
其他共犯是否會因此串供了呢?

但萬一不收網、錯過時機
犯嫌還能繼續監控嗎?
會不會滅證呢?
在不抓人的前提下,可以先進行其他蒐證呢?

上述問題環環相扣且必須三十分鐘內作成判斷
但判斷的結果將直接關係案件的成敗

這就是檢察官的難為之處

最終我的決定是不收網、持續透過其他方式蒐證
後續也在警方努力取得其他有利證據
成功逮捕犯嫌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事後也證明
當時的凶器已經被犯嫌做其他的處置
如果我們動手不僅扣不到凶器
也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說服法官
最後就是一場空歡喜。

三、考量本案以外的其他影響

以上是主要針對同一案件的影響層面
但有些人、事、物
並不會直接對訴訟中的案子產生影響

可能影響其他案子或現實層面

例如離婚為核心的事件
還包含了未成年子女監護、家庭暴力、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損害賠償等不同主張

這些主張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權利
也可能在不同的訴訟程序進行
不同案件卻不彼此考量、不管一致性
將很難獲得採信

我還有個親身經歷

我客戶與對方間有許多訴訟
甚至對方委任的律師(稱之為A律師)
也跳下來對我客戶提告
本來是素人間的糾紛
變成A律師也參了一腳

而我客戶對於A律師也是頗有微詞
甚至多次與我討論,是否要反告A律師

客戶想反告A律師並非毫無依據
但我還是希望客戶不要節外生枝
儘快把訴訟結束、早日回歸日常生活
但就在這個時候

我也收到A律師告我的通知😤
還跑去律師公會檢舉我違反律師倫理😡

想像一下
為客戶主張權利的律師卻被告得莫名其妙
而客戶又想對A律師反告時
您會如何反應?

這種告對方律師的行為
就是標準搞不清楚狀況、沒有大局觀的策略

另外
有些人也很單純的從訴訟面做考量
但卻忽略了許多現實面的事情
贏了面子(訴訟)卻輸了裡子(金錢)的案例
也是不勝枚舉

看不到本案訴訟以外的「局」
其實是不合格的

因此
律師跟素人最大的不同
就是對於訴訟這一局的觀點不同

律師可以看得越全面的
也越能掌握局勢給客戶最好的建議與服務

■ 以上言論不代表《FTNN新聞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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