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前奏曲》勞工保險年金改革的樓地板爭議

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的樓地板設計,朝野政黨一旦為討好勞工而貿然實施,將會傷害勞工保險的改革成效與財務永續性。(圖片來源/信傳媒編輯部)

勞工保險局日前公布勞工保險去年的收支數據,整年度的保險費收入為4,760億餘元,而保險給付支出則為5,206億餘元,短絀金額高達445.9億,是自2017年收支逆轉以來的新高,意味著隨著制度更加成熟,保險給付支出、乃至於收支短差將會不斷創下歷史紀錄。

雖然目前勞工保險基金仍達8,729億餘元,但改革勞工保險時機愈遲,問題會擴大到難以收拾,加上相關利害關人牽涉其中,包括174萬老年年金請領人、60萬投保單位與1,039萬被保險人,大幅增添改革的難度。

一般而言,推動改革都會參考國外或國內其他政策制度的經驗,來作為學習範本或者避免重蹈覆轍的警惕,也經常發生去脈絡化的制度移植,造成水土不服的結果,抑或是誤解參照制度的內涵而誤用,問題非但沒有解決,反而帶來更多後遺症。因此,我們將仔細考察改革勞工保險曾出現過的主張,特別是廣泛受到社會認可,卻期期以為不可的樓地板設計。

公部門職業退休金的樓地板設計

2016年蔡英文總統上台之後,大力推動軍公教族群的職業退休金的年金改革,主要是藉由制度調整來降低所得替代率與改善過早退休,例如加蓋所得替代率天花板、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拉長最後在職平均本(年功)俸,以及優惠存款利率逐年退場(俗稱18%),一方面可以降低不同職業在晚年經濟安全保障的不平等,積極回應長期被稱為「軍公教福利國」的批評;另一方面,軍公教退休撫卹基金也受到人口老化、裁減兵源、人事精簡等因素的影響,面臨財政上的風險。

然而,蔡英文政府內部決策小組一開始十分堅持,無論是支(兼)領「月退休金者」或「一次退休金者」均應分為六年逐漸全面廢除優惠存款利率政策,不過行政官僚則提醒不少領取一次退休金的族群,完全仰賴優惠存款衍生的利息生活,也就是變相的「月退休金」,所以如果將利率一視同仁的歸零,退休生活將有淪入貧窮的風險。因此,最終領取一次退休金的優惠存款分為兩大部分,優惠存款分為二部分,等於或低於最低保障金部分的本金之內(33140*12個月 / 18 %=2,209,333元),優存利率維持18%,若是超過則自12%起每2年調降2%,至2025年以後保留優惠利率為6%。

同時,對於領取月退休金的人員而言,退休所得(新制月退休金+舊制月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18%利息)高於最低保障金額(乃指目前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之本俸額與該職等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逐年扣減後之金額以不低於樓地板為限,但原始退休所得已低於最低保障金額,維持原金額不變。

勞工保險年金比照辦理?

對照顧弱勢退休勞工,在野黨或工會團體都曾主張勞工保險年金應設計樓地板的保障,例如2017年04月18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由仍代表時代力量(現為臺灣民眾黨)的時任立法委員黃國昌,提出勞工基本保障年金,明定老年年金給付金額不得於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十等分位組第二分界的數額,當時為12,475元,依照新聞稿的內容指出,如果退休勞工的老年年金低於樓地板,則最少必須到達保障的額度。

換言之,時代力量黨團所強調的是積極意義的樓地板,會加碼老年年金給付少於樓地板的退休勞工至最低保障為止。

然而,勞工保險年金的樓地板設計將帶來許多問題。首先,訂立樓地板額度多少才是合理?以及是否溯及既往納入已領取老年給付的退休勞工?以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曾經的主張來說,低於樓地板的領取者不僅不刪減給付,還向上墊高,而高於樓地板的領取者,受到緊縮改革影響的人口與程度將大幅減少。

根據勞工保險局2023年最新的資料顯示,老年年金低於兩萬的退休勞工佔57%,意味著變革帶來的財政效果大打折扣,所有戮力於制度永續的付出徒勞無功,破產問題依舊無解,甚至可能加深負擔,國家還有能力以大筆資金撥補基金,為勞工保險續命?

第二,補貼本低於樓地板的勞工,未來將產生高薪低報或短報年資的道德風險,除非規定適用樓地板補貼之勞工的年資或工資,必須滿足一定條件來防弊,但如此一來,不又失去樓地板當初期望保障低工資及短年資勞工的初衷。

第三,事實上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本來就有樓地板的設計,年資短、平均月投保薪資低的勞工,可依照「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3,000元」的有利公式計算,再另外訂立樓地板無疑是疊床架屋,並且會產生許多可預期的副作用。

回歸年金保險的本質

軍公教族群的樓地板設計,涉及不同領取方式與優惠存款利率退場與否的問題,而且軍公教族群領取額度低於樓地板的人員比較相對較低,可是勞工保險老年年金則恰好相反,朝野政黨一旦為討好勞工而貿然實施,將會傷害勞工保險的改革成效與財務永續性。

在現行人口結構及勞動市場的結構條件之下,十分不利於年金保險的良性運作,再難以同時追求財政永續與社會永續,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於是首要目標必須是藉由年金改革來恢復制度的存續能力,強化保險原則的認知(即貢獻與給付的衡平),趨向完全提存準備與確定提撥的原理。

當然,強調財政邏輯將會在社會永續(給付適足性)的議題有所讓步,不過需要意識到,當年金改革的趨勢是邁向多柱體(多元來源)與多層次(不同功能)來確保退休所得的風險。

也就是說,再無法將老年經濟安全的責任單獨仰賴公共年金保險來完成,何況勞動市場去管制與彈性化成為常態,非典型就業與傳統年金保險的不相容性,不容易複製福利國家黃金年代的經驗。對於社會永續的目標,我們應該思考單獨交付於老年基礎保障的制度來實踐,無論是繳費式大國民年金或稅收老人社會救助,才是回應老年貧窮問題的正辦。

(原始連結)


更多信傳媒報導
白沙屯媽祖3/18進香 三陽志工粉紅小超跑志工 擦亮進香路
AI夯 輝達股價不到1年半飆漲7倍多 華爾街示警泡沫化風險
財富必修課》聯準會降息前景出現變數 短線干擾美股表現 未來一週觀察三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