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大法院駁回姜至奐上訴判定其強姦罪成立


韓國大法院 今天對姜至奐性侵案做出終審判決,駁回姜至奐的上訴,維持了有期徒刑兩年半,緩期三年的一審判決。

姜至奐去年7月9日與外包公司兩名女性工作人員一同在位於光州的家中飲酒,當晚,這兩名女性向警方報案遭到了姜至奐的性侵和猥褻。隨後姜至奐被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兩年半,緩期三年,雖然姜至奐提出了上訴但被二審法院駁回並維持一審判決,之後姜至奐又向大法院提了上訴,而在今天的終審判決,大法院也駁回了姜至奐的上訴維持了一審判決。

姜至奐曾在二審判決後向法院提交報案人身上沒有測出姜至奐的DNA的檢測報告,案發現場的監控錄像等證據,但最終還是未能扭轉敗局。

李承佶/文 版權所有Mydaily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