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女歌手 宋素熙與經紀公司對簿公堂敗訴 需賠償3億韓元


韓國女歌手 宋素熙今天在與原經紀公司的訴訟中敗訴,被判賠償3億韓元。

宋素熙2013年7月與原經紀公司簽訂了有效期7年的所屬協定。 同年10月,負責為宋素熙開車的經紀公司職員A某捲入性侵案,宋素熙要求經紀公司替換掉A某卻遭到公司無視,第二年2月,宋素熙的父親成立了自己的經紀公司接管宋素熙的演藝事務,隨即宋素熙的經紀公司向法院起訴宋素熙,要求她支付6億4000萬韓元違約金。

在今天的庭審中,法官表示,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經紀公司是用的欺詐手段欺騙宋素熙簽約,因此宋素熙在協定有效期內通過別的公司進行演藝活動違反了她與原經紀公司的協定,因此應支付3億韓元賠償金。

沈瑉炫/文 版權所有Mydaily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