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歸音樂、政治歸政治」可能嗎?至少台灣能有「獨立音樂」的過程就非常政治

文:南部聽團仔

最近台灣祭和中國樂團回春丹引起對於「音樂歸音樂、政治歸政治」的萬年爭辯,一派人覺得「對啊我就純粹喜歡他們的音樂,為什麼要政治化看待他們的言行?」、「『台灣獨立音樂』而不是『台灣獨立』音樂好不好傻逼!」,另一派人則覺得「音樂無法與政治切割,音樂即生活即是政治」、「台灣獨立音樂本來就是跟所謂獨立自主概念連在一起」。

這些爭辯基本上應該區別為三個層次:

第一、微觀來看,個人喜歡甚麼樣的音樂和如何解讀音樂可以是主觀的,這也是為什麼自己喜歡的音樂歸音樂這件事是沒有問題。

而創作者創作出來的音樂,也有一大部分可以是很主觀的,即便音樂的主題是有關愛情、生活、人際關係或政治社會的批判,這些都屬於對外界的理解,所以有些創作者可以說「我的音樂沒有什麼政治社會意涵」,這也不是完全的不對。

第二、但音樂創作或者某些特定的音樂發展,真的跟政治社會等外界無關嗎?這就到第二個層次的問題。這些所謂的「主觀」其實都還是奠基在個人對於外界的理解,所以基本上不可能脫離個人所在的社會及音樂環境。

嬉皮及迷幻音樂興起在反戰虛無的年代,龐克及另類音樂因反抗右派柴契爾主義、王權及大型音樂公司而興起,更不用說金屬音樂、Glam Rock、Grunge或Lo-fi等許多音樂類型,都是對既有主流音樂風格及音樂產業的反應而出現。

第三、如果音樂相當程度仍是受到政治社會的影響,那麼現在的問題應該就是「台灣獨立音樂」是什麼,以及如何發展出來的。

簡單來說,台灣獨立音樂的出現及發展,可以說完全就是政治,而且是因為政治而出現。

這裡指的是當年的獨立音樂,不是現在那種好像很chill,只是覺得和主流不一樣的就稱作獨立音樂。早年,更多的稱呼是「地下音樂」,因為那是戒嚴的年代,蔣家威權統治的年代,是出版任何書籍和音樂仍須受到「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審查的年代。

1987年戒嚴解除後,這些「地下音樂」終於能夠某種程度不受限制出版,所以出現了水晶唱片、真言社,出現了台北新音樂節,出現了趙一豪及黑名單工作室,而後滾石唱片系下的魔岩及友善的狗唱片,那時這些音樂被稱做「地下」或是「另類(另翼)」音樂,指的是受出版審查而存在於地下,指的是相對於華語主流音樂產業的另類(別懷疑,當時唱非華語的伍佰、林強、LA Boys等都可被視為另類),對於威權政權及既有體制的反抗,完完全全就是政治。

而從所謂地下音樂轉變為獨立音樂,整個脈絡其實也非常政治。

1994年陳水扁當選台北市長,當時1995年Jimi和Wade在墾丁辦春天吶喊(春吶),1996年閃靈Freddy和五月天阿信等人北區大專搖滾聯盟在台北舉辦野台開唱,Freddy和TRA自1998年開始主導野台開唱,其後又有反中國併吞演唱會Say YES to Taiwan台灣魂演唱會以及正義無敵音樂會。

另外,角頭音樂張四十三於2000年在台北縣長蘇貞昌的支持下,於福隆辦海洋音樂祭,最大獎叫「海洋獨立音樂大獎」,亂彈阿翔則在金曲獎上大聲說:「樂團的時代來臨了!」。

自此地下音樂無須再稱為地下,所謂「獨立音樂」成為現今的統稱。這些音樂活動以及群體,基本上是以「獨立自主」(某種程度就是相對於主流華語音樂圈、威權政體以及與之連結的中國共產黨政權)為核心,如果說台灣獨立音樂和政治無關、和統獨無關,那是完全脫離事實的去脈絡化說法。

至於現在很多人覺得只要很chill和主流不一樣的音樂就叫做獨立音樂,而且一個由大型唱片公司發行上春晚上愛奇藝且歌詞內容空洞的中國樂團也叫獨立音樂,那就是另一種認知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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