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老師拒盤查被「大外割」、上腳鐐 桃院判警2罪下場曝光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音樂老師詹慧玲2021年4月在趕去上課途中,被中壢分局葉姓員警認為形跡可疑上前盤查,她拒絕並批「很蠢」,結果遭依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並被警方「大外割」、上腳鐐拘9小時。原本雙方均獲不起訴,後來大逆轉,檢方認定葉警違法值勤,提起公訴。桃園地院昨(31)日下午宣判,葉警被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強制罪,處有期徒刑4月,易科罰金12萬;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

詹慧玲被中壢分局葉姓員警認為行跡可疑,上前攔檢盤查,她認為依法無據,拒絕提供,並罵員警「這真的很蠢」,被員警以柔道 「大外割」方式壓制,依侮辱公務員罪嫌帶回警局。詹慧玲事後以「失去自由的9個小時」為題在臉書發文,引發熱議,並向葉姓員警提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強制、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告訴。

雙方在去年10月獲不起訴處分,但詹慧玲提起再議,去年12月台灣高等檢察署發回。桃園地檢署認為被告葉姓警員的臨檢、盤查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非依法執行職務,卻仍然阻擋告訴人離去;葉姓警員在告訴人無涉妨害公務犯行之情形下,違法逮捕,剝奪其行動自由,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檢察官依法提公訴。

詹慧玲的律師陳孟秀受訪時表示,她們還沒拿到起訴書,但已經得知檢方的說法,「我們真的非常激動,也很振奮!我自己眼淚都要掉下來,這是司法史上非常難得的一次起訴!」她表示,除了象徵司法進步,二來也能警惕部分員警。

陳孟秀指出,詹慧玲對這件事很堅持,曾向她表示,「如果這件事就這樣過了,警察不會進步,社會不會進步」,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市井小民受到一樣羞辱對待,也盼合法執勤的警察和人民互信互賴合作,讓違法、判斷錯誤及能力不足的警察受到應有的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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