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推動良心時代運動》羅士翔:不該標榜法的安定性 卻侵害人權

冤獄能否杜絕?冤獄如何平反?怎樣讓台灣人權更有保障?呼應『國際愛與和平日』當天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辦的「良心覺醒國際論壇」,第一場「法治覺醒施政建言」中,與談人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分享「冤字第一號」鄭性澤案近日終獲提起非常上訴的好消息,他藉著論壇機會,公開表達對顏大和總長的感謝,謝謝他有勇氣與良知,提起非常上訴。他感慨表示,冤案平反是非常需要法官有足夠的勇氣、良知與良心,才能推翻「有罪」的判決。 「鄭案是檢察總長顏大和上任以來第一件為死刑犯提起非常上訴的案子。」羅士翔談到2011年冤獄平反協會為鄭案成立義務律師團,至今提起數次再審、非常上訴以及申請大法官釋憲,今天終於有機會看到司法體制,面對可能將會是下一個江國慶的死刑冤案,為他提起非常上訴。 要讓一個冤案平反,是在測試法官的良心,需要一個良心覺醒的經過。羅士翔表示,鄭性澤案是個殺警案件,從鄭的自訴以及進入看守所的驗傷單來看,鄭很明顯受到刑求,而在警方跟檢察官面前自白。沒多久,鄭性澤鼓起勇氣向檢察官以及法官說,他的自白是被刑求打出來的,他並沒有開槍殺警,但沒有人要聽他這樣的辯解,認定他就是殺警的真凶。事實上,鄭的自白跟現場跡證完全不符,現場證據完全不像他有開槍殺警。 「假自白加上假科學,會造成一個真的冤案。」羅士翔表示鄭案就是實例。鄭的假自白,加上警方在現場蒐證非常有瑕疵,也沒有做彈道的重建,即使判決確定了,真相還是不明。鄭性澤已在看守所待了12年半,他不斷喊冤。直到今年3月,監察院為鄭性澤提出一份調查報告,指出這案子極有可能是冤案,8月檢查總長終於為他提起非常上訴,才看見希望。 羅士翔指出此案一個非常不正義的程序-承審法官沒有遵守「迴避原則」,讓鄭在第一審被判決第一個死刑,到更二審第三次在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同樣的三位法官」再次判他死刑,鄭性澤連續兩次被判死刑,竟是同一組法官所為,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案件。 羅士翔表示,要推翻法院已經錯判的死刑,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不應為了尊重司法的安定性或用法律概念而讓冤案無法平反,這是不正義的,因為這涉及到被冤判人的人性尊嚴侵害,是非常不公義的。 羅士翔表示,司法真的是會判錯,喊冤者是非常孤立無援的。期待每位法官、檢察官跟律師,都能夠挽起袖子一起來救援;即便不是實際參與司法實務的人,也應該給這些喊冤的人多一些支持,讓他們繼續走下去。期盼鄭性澤案有機會在這次最高法院的審理中,撤銷原判決,重新審理。也期待台灣能有一個公平、平安的公正社會,讓司法盡量少冤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