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環保 逾9成火葬

台灣地狹人稠,喪葬空間有限,在政府積極推廣下,民眾逐漸接受環保自然葬;全國公墓已有廿三處可樹葬、灑葬,已辦理九○二○人。 台灣土地空間有限,因「入土為安」的傳統觀念,使得過去常出現「死人與活人爭地」現象,經過政府多年推廣,民眾觀念改變,火化率逐年提高,去年底達九二‧四七%,史上新高。 火化後骨灰除置於納骨塔,也有人選擇最自然的樹葬、灑葬、花葬等方式處理身後事。 將骨灰回歸大自然的環保葬法有不同形式,樹葬是指於公墓內將骨灰藏納土中,再植樹於上,或於樹木根部周圍埋藏骨灰的安葬方式。 在公墓外適當場所,由縣市政府指定一定區域實施骨灰拋灑,稱為公墓外植存,目前全台有兩處地點,位於新北法鼓山「金山環保生命園區」與「三芝櫻花生命園區」;由縣市政府劃定一定海域,實施骨灰拋灑,則稱海葬。 不論樹葬或灑葬,一、二年後骨灰完全回歸大地,不會污染,土地也可循環再使用,環保葬法受到民眾認同,實際執行者逐年增加。 從民國九十二年至今年三月,已有九○二○人採公墓內樹葬、灑葬;公墓外植存從九十六年迄今年三月,也有三二二二人辦理。 以海葬為例,從民國九十年全國只有十四人,逐年增加至一○一年一一三人,一○二年也有一三○人;從一開始只有高雄市辦海葬,到現在全台已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等七縣市受理。 目前台北市有三處公墓內可樹葬、灑葬與花葬的地點,以歷史最久、民國九十二年啟用的富德公墓「詠愛園」為例,迄今樹葬五一五一人,全國最多,灑葬也有二九五人。 位於陽明山第一公墓的「臻善園」花葬區去年啟用,面積約八千二百平方公尺,園區分十八個葬區,採不立碑、不記名,輪流循環使用,開園日安葬者有廿四人。 內政部從九十年開始推動環保自然葬,除透過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在公墓內闢建環保多元葬專區,也持續宣導,加速推動殯葬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