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健保給付 末期病患等4大對象7/1起適用

(圖/健保署)
(圖/健保署)

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前要先自費數千元進行諮商,成推動門檻。針對末期病患、輕度失智、公告重症及居家照護整合等四大類對象,今年七月一日起諮商將納健保給付,預計下半年六萬人受惠。

隨著時代改變,生死議題不再是觸霉頭禁忌,台灣「病人自主權利法」二零一九年一月六日上路,保障成年人成為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其他經衛福部公告「無法治癒、痛苦難以忍受重症」,可選擇尊嚴善終。

「病人自主權利法」是亞洲第一部以病人為對象的專法,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截至去年底,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人數累積六萬八千人,僅占國內成年人比例不到一%。與末期病人簽安寧緩和無須自費相比,不少醫療機構反應自費是預立醫療意願最大門檻。

簽下預立醫療之前,需要與團隊諮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是新台幣兩千元至三千五百元不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石崇良向媒體說明,共擬會同意開放四類對象「住院時」預立醫療諮商費用健保給付,新制將於今年七月一日起上路,推估健保花費約一點八億元。

石崇良表示,這次開放的適用對象為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末期患者、有自主行為能力輕度失智症患者、衛福部公告「難以忍受、無法治癒疾病」,以及仍有自主能力的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個案,預計全數約二十萬人,「不會剛好這一年都有住院機會,預估下半年六萬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