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森林火災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連辦四場防火座談

一一二年度乾燥季節即將來臨,為降低森林火災發生之風險,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因應轄內地區特性在十月分別於轄下烏來、三峽、大溪、竹東工作站,連續舉辦四場防範森林火災座談會。會中邀請各地警政、消防、鄉鎮區公所、地方村里長、造林業商、護林協會、社區發展協會及露營區業者等相關公私部門與會,分享森林火災防救經驗,建立資源共享和訊息傳遞共識,共同防範森林火災的發生,會後並於各工作站進行防火裝備檢查及操作演練,儲備森林火災防救能量(見圖)。

新竹分署轄管範圍,北起新北市烏來區延伸至苗栗縣苑裡鎮,受到盛行季風的影響,加上地形的阻隔,每年十月起至次年四月梅雨季節來臨前,氣候條件相對較為乾燥,也是森林火災易發的時期。在過去五年共計發生十七起森林火災,其中有十二起就是發生在乾燥季節,約占總發生數的百分之70.5%;經過分析,發生原因多屬人為活動所引起,例如:農墾、山區活動不慎使用火源及民俗祭儀焚燒紙錢等。

為提高民眾的防火意識,新竹分署持續針對森林火災發生歷史區域,加強防火宣導工作。更新林火危險度告示牌,以清晰的綠、淺綠、黃、橙、紅等五種顏色燈號顯示安全、注意、警告、危險、最危險等危險等級。

依據森林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六十萬元罰鍰,新竹分署一一0年迄今,已依法裁處於森林內引火行為共十件,每件裁罰新臺幣十二萬元;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此外,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凡舉發燒毀國、公有林,經查獲犯罪行為人者,將致贈舉發人每案十萬元以下破案獎金;而最先通報森林火災發生者,則發給五千元以下獎金。

新竹分署呼籲,在山區活動的民眾應謹慎用火、避免任何引火行為,「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垃圾等,避免引發森林火災,森林中的一草一木,都是國家的重要資源,如果發現森林火災,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0800-057930或119消防中心,一起共同防範森林火災,保護臺灣山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