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號民怨 打詐要靠執行力

詐騙案件激增,民眾深受其害,近八成民眾極度不滿。問題就是法令執行不力、部門間缺乏協調和資源整合、合作機制不足等,以致新式詐騙猖獗,社交網站與影音平台充斥各類詐騙訊息。詐騙集團更是利用監管不力和法律漏洞橫行無忌,致民眾被詐案件層出不窮、甚至求助無門。反觀民進黨政府,雖然先後推出打詐綱領1.0、1.5和打詐法令等多項打詐方案,近來更煞有介事地通過「打詐新四法」,但詐騙和洗錢問題依舊猖獗。問題不但未解,還更加擴大!

說穿了,台灣之所以淪為詐騙天堂,就是政府的怠惰、無為、縱容,以及掌權者毫不遮掩的貪婪行徑、違法行為、特權處遇和司法不公,導致人民不再相信「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尤其,假冒名人身分詐騙早如雨後春筍般氾濫,社交平台上也充斥著各種投資詐騙訊息;除了民眾受騙上當外,被冒名的名人同樣不堪其擾。即便通訊軟體聊天群組,虛假訊息大量流竄,等到民眾察覺異狀,罪犯早已人去樓空,犯罪工具和證物也刪除殆盡。偏偏政府部門依舊輕忽,繼續放任。

據《財訊》雜誌調查,78.2%的台灣民眾對詐騙猖獗表示不滿,堪稱是政府最大民怨,多數民眾更有本身或親友遭受詐騙,甚至損失慘重的經驗。但政府的無知、無為、無能和無感,以及凡事「政治掛帥」和只會「口號治國」的行事風格,以及虛晃一招和上行下效的結果,導致打詐口號即便叫得震天響,但詐騙案件卻是越打越多。光是2023年,民眾被詐騙的累積金額就高達88.78億元,也再創歷史新高。

要想解決台灣的詐騙問題,政府必須拿出執行力!

首先,部門間應增強合作,共享資源,建立跨部門的合作機制,加強協調與整合,才有反制詐騙的可能。其次,對於新興科技與犯罪行為的連動與蒐證,也必須跟上時代的腳步與國際潮流。

因此,針對日前行政院通過的「打詐新四法」,也就是將透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對金融機構、虛擬資產服務業、電信業、網路廣告平台等關鍵產業監管,以及「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法案,謹再次提醒行政部門徒法不能自行,再怎麼嚴苛的法令,執行不力就形同具文。如今,台灣已有「犯罪天堂」之稱,林林總總的詐騙案件再不面對和解決,恐怕台灣在全球的負面聲量會再急速竄升。

百姓如此卑微,期待的無非是安居樂業、遠離詐騙、全家平安而已,官員們就別再「口號治國」了吧!(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