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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寬恒慘了! 貪污.偽造文書有罪 合併重判8年4月

中部中心/徐秘康、黃信儒 台中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貪污、偽造文書等3案,台中地院審理後,今天(26日)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10月、偽造文書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至於竊占國土部份無罪。一審判刑合計8年4月,全案可上訴。

原文出處:顏寬恒慘了!貪污又偽造文書 合併重判8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