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一審重判8年4月 國民黨:支持上訴捍衛清白
台中地院今(26)日針對立委顏寬恒「沙鹿莊園豪宅」案涉及多項指控進行一審判決,在貪污部分被判刑7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涉偽造文書罪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竊佔國土部分則被判處無罪,全案還可上訴。對此,國民黨第一時間回應:本案判決尚未確定,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主張在認事及用法上都有違誤,因此國民黨支持顏寬恒委員上訴,以捍衛清白;也期盼法院明察,以維法制。
至於有關「黨紀處分」,國民黨強調依現行「黨紀處分規程」第20條第1項,等待本案判決確定後,再來進一步處理。(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