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錦福辦良民證 白色恐怖罪名仍在

前民進黨立委__顏錦福日前打算去美國、探視剛剛出生的小孫女、被AIT要求出示良民證,而他向台北市警局申請時、才發現他在民國51年、白色恐怖時期犯下的叛亂罪名、還在電腦裡,但是他早就獲得補償、也平反了冤獄。現在這種情況、難道一個政府有雙重標準?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拿出文件,表示他的父親、前立委顏錦福要向台北市警局申請良民證,才知道電腦當中,竟然還有他的父親在民國51年、白色恐怖時期的犯罪資料。 ==台北市議員 顏聖冠== 他們一打顏錦福三個字 所跳出來的 是他曾經有一個前科 這個前科是在1962年的 蘇東啟案件 蘇東啟就是現在雲林縣縣長 蘇治芬縣長的父親 顏錦福日前原本打算去美國探視剛出生的小孫女,但美國在台協會AIT拒絕發給顏錦福免簽,還要求出示良民證,才知道罪名還在,但是當初在白色恐怖時期的叛亂罪,早已獲得補償也平反,因此顏聖冠要求馬政府,不要只是表面除罪。 ==台北市議員 顏聖冠== 我們是希望能夠 還這些民主先進一個公道 能夠恢復他們的名譽 能夠撤銷原本 這些不是罪名的罪名 台北市警局則回應,不是拒發良民證,而是年代久遠,電腦資料不齊,還要經過相關確認程序。 ==台北市警察局外事科股長 張碧慧== 正在協調 如果說有相關冤獄平反的部分 我們會跟委員會 索取相關的資料 到時候我們做一個資料庫 遇到這樣的案件的時候 我們就可以立即做核發的動作 市警局表示,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規定,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相關前科不予記載,顏錦福也符合這條規定,但因為電腦資料不齊,才需要和國防部檔案局調閱資料確認,而民進黨市議員則要求,政府應該主動建資料庫,才不會徒增民眾困擾。 許恆慈 陳昌維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