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喊「沒有第一擊」 曝行使自衛權條件:共軍入我12浬領空海

國防部長顧立雄6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答詢。(姚志平攝)
國防部長顧立雄6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答詢。(姚志平攝)

國防部長顧立雄今(6)日首次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對於「第一擊」定義,顧立雄強調「我們沒有第一擊,只有自衛權的行使」,現在對自衛權的行使,在於共軍攻擊我在航機艦設施,或是攻擊我本外離島,以及未經許可任何飛航實體進入我12海浬領空跟領海。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6)日邀請顧立雄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國民立委馬文君質詢時,也問及國防部對「第一擊」的定義,顧立雄強調,「我們沒有第一擊,我們只有自衛權的行使」。

國民黨立委黃仁也詢問,國軍自衛反擊指令的要件為何?顧立雄表示,自衛權的設定在聯合國憲章規定指出,遭受到武裝攻擊或威脅的時候,就享有合比例的自我防衛權力。

顧立雄說明,現在對自衛權的行使是,共軍攻擊我在航機艦設施,或是攻擊我本外離島,以及未經許可任何飛航實體進入我12海浬領空跟領海。

而前國防部長邱國正今年3月時表示,國軍已更改「第一擊」界定,只要共軍航空器或海航的實體逾越界線,就視為第一擊,國軍就有權力對中共進行反制。當時國防部也做進一步說明,依據國際法規定,國家遭受外來武裝攻擊時,均擁有採取武力,進行自我防衛之固有權力,也就是自衛權。如敵軍機、艦侵入我領空及領海範圍,經辨證、攔截、廣播及驅離,若仍無法排除,基於國家對領土享有絕對主權,可合法授權第一線指揮官,採取適當方式反制,以維護國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