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推公司治理 強化獨立董事職能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9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獨立董事是推升公司治理的一大助力,且為強化獨立董事職能,金管會參採英、美等國做法以及外界建議後,採行多項相關措施。

顧立雄今天出席香港獨立非執行董事協會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辦的「2017獨立董事論壇」致詞時表示,他接任金管會主委後,首要推動的重點工作之一就是徹底落實公司治理,優良的公司治理需仰賴許多因素,其中獨立董事即是推升公司治理的一大助力。

顧立雄指出,國內自從兆豐案及樂陞案等案件發生後,外界對於如何強化獨立董事的專業監督功能紛紛提出寶貴建議,金管會經參採外界建議,並進一步參考英國、美國、新加坡的規範,採行強化獨立董事職能的相關措施,包括加強公司揭露獨立董事履行職權及任期資訊;強化獨立董事參與公司決策;以及增進獨立董事行使職權,鼓勵公司提供相關支援等面向。

同時,顧立雄也指出,企業的健全經營不應僅仰賴主管機關等外部力量的監督,關鍵因素在於企業應確實落實法遵、內控及公司治理,而由國內外幾個企業違失案件觀察,如果獨立董事能夠適當發揮其職能,應可減少公司決策偏離法規的情況。

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統計,獨立董事辭職人數逐年攀升,從2014年的76人到2016年的112人。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董事長朱竹元認為,這個趨勢跟獨董責任過大、薪酬和法律保障不成正比有關。

朱竹元表示,當弊案發生時,獨董常成眾矢之的,責任範圍也和一般董事不同,近來的獨董辭職潮其實有背景因素。

朱竹元強調,目前大眾對獨董的認知普遍只針對「防弊」,但事實上公司治理應以「興利為主、防弊為輔」,才能為企業經營創造更多效益。

然而,台灣大部分企業的董事會每年僅開會4次到6次,要如何讓獨立董事的功能在董事會中發揮到最大?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暨聯盟事業執行長周建宏認為,獨董的難處在於「法律架構不完整的情況下,如何能在責任與行使權利間取得平衡。」以會計師來說,有審計公報及相關法令作為其專業的規範架構;而獨董在缺乏類似的明確規範下,應如何拿捏、避免過與不及,值得台灣未來研究與形成共識。10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