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未經許可進入12浬 將自衛反擊

國防部長顧立雄6日表示,未經許可任何共軍實體進入12浬領空跟領海,就會行使自衛權。(姚志平攝)
國防部長顧立雄6日表示,未經許可任何共軍實體進入12浬領空跟領海,就會行使自衛權。(姚志平攝)

前國防部長邱國正上任後便調整「第一擊」界定,只要共軍航空器或海航實體逾越界線,就視為對我第一擊,且該界定於前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台後,明確修訂權責並執行。國防部長顧立雄6日也重申,第一擊定義不變,任何共軍實體未經許可進入我12浬領空海,我方就會合比例地自衛反擊。

邱國正去年在立法院曾說,共軍進入12浬領海界限就要射擊;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今年3月也強調,進入12浬就是越界,全世界都會行使自衛權。顧立雄昨到立法院備詢,國民黨立委黃仁、馬文君、王鴻薇昨日質詢時,均提及、關注第一擊定義是否有變。

顧立雄表明,「我們沒有第一擊,只有自衛權的行使」;而自衛權的設定,在聯合國憲章規定中指出,遭受到武裝攻擊或威脅時,就享有合比例的自我防衛固有權力。

顧立雄強調,只有共軍對我們發動第一擊,我方則是行使自衛權。第一擊的定義,就是攻擊我戰航機艦設施、本外離島,或者任何共軍未經許可進入我12浬的領空及領海,我方就會視威脅程度,合比例地自衛反擊。

而若遭遇急迫危險,顧立雄說明,行使自衛權也會授權給JAOC(聯合空中作戰中心)、JFOC(海軍聯合艦隊作戰中心)或防區指揮官下令,這規定得很清楚。

他也說,國防部組織法明確規定,國防部長應專注在政策、戰略、建軍的整體評估,他會將重點放在這幾個部分,戰略層級以下的作戰跟戰術層級,會交給參謀總長負責。

顧立雄認為,指揮三軍作戰,本來就是參謀總長應要做的事情,但在戰略層級上,他身為國防部長,也會專注和參謀總長討論如何執行,建構防衛構想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