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台美貿易談判,簽早不如簽好甚或不簽

台美之間的貿易談判日前舉行會談,官員說年底簽署的目標不變。這番說法聞之讓人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經過數十年,台美經貿協議終成真;憂者則是如此倉促、這般情勢下簽下的協議,品質如何?甚或是否有害?

本月上旬,台美雙方就「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在美國紐約市舉行實體會議,根據官方說法,台美雙方在此次會議均展現極高的意願,會議成果非常正面及具建設性;上周剛代表台灣參加「APEC雙部長會議」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說,出席APEC期間與美國貿易代表戴琪有談及「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時,雙方對此都感到非常滿意,下次開會時間與地點將維持彈性,年底就部分議題簽BTA(雙邊貿易協定)的目標不變。

美國是台灣最重要的經貿夥伴,雙方不論是貿易往來、技術轉讓,都算是量多質精、毫無障礙,唯一遺憾者是:多屬民間往來的「非官方」,多年來台灣一直希望能與美國簽署較正式的貿易協定─無論名之為FTA(自由貿易協定)、或是BTA(雙邊貿易協定)都可以;但美方一直表現興緻缺缺,一來相對於美國,台灣畢竟是一個中小型經濟體,對美而言比重低;二來也多少顧及中國的反應,因此台美貿易協定一直只有台灣自己在「喊燒」。

當然,近年情況丕變,原有的障礙變小甚至消失,美國與中國陷入全面競爭、甚或敵對情境中,美國當然拉台灣當抗中馬前卒,也不再那麼顧慮台美簽貿易協定時中方反應;再者,台灣的半導體製造能力變成奇貨可居,美國與台灣簽訂某種型式的貿易協定,就變成可考慮、對美國亦有利的事項。

因此,在美國找亞洲國家組成「印太經濟框架」(IPEF)時,台灣因其它參與國擔心IPEF會因台灣加入,而被視為「抗中、圍堵中國」的團體而惹怒中國,即使籌組前台灣政府已表達高度的加入意願,最後還是難如願。美國就是以「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作為對台灣的補償。

不過,台美貿易倡議的實際的內涵,雖然對外公布包括貿易便捷化、法規訂定原則、農業貿易、反貪污、中小企業貿易、數位貿易、環境與氣候行動、標準接軌、國營事業、對抗非市場經濟政策等共11項子題,但在經過幾次談判後,至今仍讓人有「霧裏看花」之感,到底實質內容是什麼,更重要的是「何以利於吾國乎?」

大部份的貿易協定,都會涉及雙方的市場准入、開放、關稅的減讓、優惠等,而涉及的商品、服務又是數以千計甚至數萬項目,談判必然曠日費時,那些區域經貿組織、FTA的談判,長一點、正常的談判時間時常要到8-10年,短一點、號稱快速完成者,往往也要3、5年,但台美貿易倡議,從今年6月1日「宣布啟動」,到官員說的年底「就部分議題簽BTA」,短短半年就能有此成果,是讓人「讚佩稱奇」,如果不是官員突然大舉奮進、行政效率光速進步,就不可能達成。

當然,還有另一個可能,就是這個協議非常「沒料」,因為所有各種型式的FTA,在美國政壇與社會都已成毒藥,拜登上台後即使翻轉川普任內不少政策,但對川普退出TPP的決定,卻明白表示不會重返。這次籌組IPEF時,美方也早早就表明「不涉及任何關稅減讓與市場准入」,台美貿易倡議亦難有例外。

但試問:如果不涉及關稅減讓與市場准入,簽此協議,對台灣的經濟、貿易、產業等,到底有何利益?如果沒啥利益,簽了大概只是讓政客說嘴、表彰其成績罷了。

退一步想,如果簽了無益經濟、但有利政治、可「提振民心士氣」也罷,更糟糕的是:如果簽了反而有害經貿產業呢?看看所謂的11項子題,其實不無可能,因為大部份項目都是美國要的、但對台灣卻不是那麼需要、或甚至未必有利的項目,加入那些項目,得到的很可能是更多來自美國的各種限制、指示而已。

這種情況就如IPEF的4大主題:公平與堅韌性的貿易、堅韌性的供應鏈、基礎設施與去碳化、是稅賦與反貪腐,其實是基於美國利益、是美國要的項目,卻不是那些參與的開發中國家需要、甚至可能違背其利益的項目。

蔡政府確實是有動機與誘因,希望儘快與美國簽一項可於國人間宣揚的貿易協定,畢竟,台灣人為此已吃了萊豬了;而如果政府對美國提出的內容,不論是否有利於台灣,都接受、不再抗辯,當然這個協議就能超速簽署。但政府與官員都該抗拒這個政治誘惑,台美貿易協定,簽得快不如簽得好,甚至如果有害經貿,更是簽不如不簽,官員可參考印度對大國說不的案例吧!

更多風傳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