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技術成功、政治失敗─才定案就輸一半的振興券

行政院周二公布振興券政策,院長蘇貞昌親自上場說明;雖然振興券的規劃沒太大問題、對刺激經濟的效益也可再觀察,但很遺憾的是:這個計劃才定案宣布就失敗一半了,原因是繁複到許多民眾完全搞不懂在搞什麼,甚至一個「先掏1000元」的要求就要被打叉叉了。

根據行政院的規劃,振興券可領取實體券,也可以透過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等工具,領取數位券;郵局部分從7月15日起開放民眾直購;便利超商部分,則仿效口罩實名制APP,從7月1日起開放民眾透過APP綁定,7月15日起可以向指定的便利超商門市領取。

若民眾選擇數位券,同樣也是在7月1日起,可選擇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等支付工具綁定,7月15日起,民眾可以透過綁定之支付工具,累積消費金額達到3000元之後,信用卡部分將會在隔月的信用卡帳單自動「刷退」2000元,信用卡公司並且將以簡訊主動通知;電子票證部分希望做到刷滿3000元後,可以透過ATM領2000元現金;行動支付方面,則會在消費滿3000元後,直接轉入行動支付APP帳戶2000元………….。

如何?看得懂嗎?頭昏了嗎?其實,這就是振興券的最大問題,繁複到一定程度,民眾那種可以領錢消費的興奮,被這些技術細節磨損殆盡。

從技術上來看,振興券的規劃納入新型的各種消費與支付方式,從信用卡到電子票證、電子支付全包含在內,幾乎是作到面面俱倒、滴水不漏,迎頭趕上各種新型熱門的支付方式,因此在技術上絕對是成功的規劃。相較之下,2009年金融海嘯時的消費券政策,全部都是發放實體券,簡直有如上古時代的玩意。

但從另一個觀點看,因為繁複到大部份民眾不易接受理解此訊息量,甚至「用力看」還搞不懂該如何用,白話文講就是不夠簡單,民眾的興奮被繁複的領取方式埋葬。這時,仿效投票所方式靠全國行政網路發放實體消費券的「上古時代」方式,反而顯得「親民易懂接地氣」─這不禁讓人想到蘇貞昌在記者會中,特別強調「三倍券政策...........我責成唐鳳政委把它做好,如果破綻,唯你是問」這話,是否已暗示或明示了什麼。

另外一個被批評最嚴重的是:民眾要先花1000、政府才補助2000元的消費方式。這也是一個財政、經濟上成功,但政治、社會上失敗的地方。

會作出這種規劃,出發點其實就是要讓政府花費支出情況下,讓民眾也配合支出一定比例,從而達到更高的消費金額、對經濟的幫助更大。這個規劃。這種思維,在專業上並無錯誤、應該可以被接受。不過,許多民眾對要「被強迫花1000元」非常之不快,就算規劃中對經濟弱勢者政府「給足3000元」、不必「被迫搭配花1000元」,但還是罵聲四起,覺得政府要發錢讓民眾消費,卻又不乾不脆、龜毛有加。在技術細節上,也因為這個需要搭配支出的規定而更形複雜。

如果對當年的消費券有記憶的民眾,當記得消費券政策定案與發放時,民間充滿「吃白吃的午餐」、花「天上掉下來禮金」的興奮與期待,因為消費券簡單易懂,透過民眾熟悉的系統發到手上,使用全無限制、不強迫搭配支出。相較之下,這次的振興券在這些方面就有所欠缺了。

此外,振興券「敲鑼打鼓」宣傳的時間過長,似乎一個政策一定要多宣傳、多示惠、充份榨取其文宣政治效益才夠;但負面效果是:一來讓民眾期待與興奮之情冷卻,二來在振興經濟上亦可能影響時效。當年馬英九是在2008年11月18日透露政府有意發放消費券,當天中午行政院長劉兆玄正式宣佈,2009年1月18日即仿效投票方式透過全國鄰里體系發放交到民眾手上。

但蔡政府從3月就說要發錢給民眾去消費,當時叫「酷碰券」、說4月底發;之後一延再延且三易其名,振興券喊了2個月,周二宣布時又再改名為「三倍券」,即使6月2日定案宣布,領取時間卻要到7月15日,前前後後要搞掉近5個月。如此行事效率,確實沒有「衝衝衝」的感覺,甚至遠遠遜於外界感覺行事「溫吞」的馬政府。

至於振興券對經濟的效果,經濟部長沈榮津說效果是1112億元,這毫無疑問的吹牛膨風;從總體經濟效果觀點看,重點是花多少錢而不是誰出錢。這次振興券每個人3000元,比當年消費券的3600元還低,官員卻拿更高額的數字來計算;消費券有的高比例消費替代效果,振興券情況雷同。但那些財經官員可批判消費券效果差、卻又誇口振興券效果好,為官之嘴臉與無恥盡在其中矣。

政府似乎迷信改名字就能「改運」,蘇貞昌說:「為什麼叫三倍券?因為讓你一千變三千」,這種說法非常有「朝三暮四」的風格,但從網路上普遍的負評來看,埋單者不多,是可惜了。蔡政府要為三倍券力挽狂瀾其實也不難,只要出動1450在網路上多「洗」幾次,就有可能轉變風向。不過,對經濟的效果大小則不會因網路風向改變而變大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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