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國產化開講2】對國產化退場做好心理準備 東方風能希望政府端出配套措施

業者認為,經濟部針對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退場的問題,應該進行跨部會溝通,早日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圖為經濟部長王美花。
業者認為,經濟部針對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退場的問題,應該進行跨部會溝通,早日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圖為經濟部長王美花。

談到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未來倘若「歸零」,東方風能執行長陳柏霖心中雖早有準備,但一顆心難免還是「七上八下」,心慌慌,深怕政府沒有相關配套措施,讓東方風能等台灣業者處於一個不公平的立足點。為此,陳柏霖也希望政府在稅率、人才培育與船舶法的修法等方面,必須幫海事工程業者一把;如此,東方風能才有機會繼續邁出擴張的步伐,打亞洲盃,甚至是國際盃。

陳柏霖向本刊坦言,東方風能目前的營運與船隊規模,還沒有辦法完全「扛」住國產化完全歸零的衝擊,沒有了國產化的保護傘,未來可能會限制公司的發展速度。簡單來說,少了國產化,基本上不會動搖到東方風能的根本(基),公司依舊能夠正常營運,而且勉強能夠獲利,但是可能就沒有辦法再好好擴張。因為本土化保護傘(障)消失後,東方風能每一個擴張的決定,風險都會比以前更高,所以公司決策可能會變得更保守。以前不會考慮的某些因素,之後可能隨著國產化退場,都必須要納入考慮!

「目前檯面上的國際競爭者,規模其實都很大,少了本土化,他們絕對可以用規模來壓制東方風能的成長、擴張。事實上,這就是市場上常見、慣用的手法。其實,在商言商,遇到規模比東方風能小的同業,我們應該也會用規模去壓制對方。」陳柏霖提出他的擔憂並進一步表示,少了國產化,對手可以用短期的價格競爭把我們消滅掉,東方風能幾十億的投資裡面有融資,要養人也要養船,可能一年沒有接到訂單,公司的營運就會出問題。

話雖如此,陳柏霖還是以自信地口吻說道,海事工程基本上是3-2才被納入國產化,在此之前,主要是依照船舶法規定,優先使用本國籍船舶;未來3-3之後若取消國產化,自己還不是那麼擔心,風場投標、開發不順利才是自己最擔心的。持平而論,3-3之後,東方風能自己也應該要走到自主成熟化的階段了,營運等各方面的基礎都應該要打下一定的基礎才對。

東方風能執行長陳柏霖指出,政府應該把本土業者的某些競爭立足點盡量拉到跟國外的競爭者一樣,再來跟業者談退場的問題,或許比較合適。
東方風能執行長陳柏霖指出,政府應該把本土業者的某些競爭立足點盡量拉到跟國外的競爭者一樣,再來跟業者談退場的問題,或許比較合適。

對海事工程業者而言,陳柏霖認為,離岸風電國產化的調整應該要有一些配套的機制,因為台灣籍船舶比海外船舶稅率高了20%,這是本土業者先天的劣勢,競爭的立足點與國外業者不一致,我再怎麼努力都沒有用!

陳柏霖進一步指出,海事工程業者彼此之間的競爭不外乎就是資金、人才與環境等因素。資金方面有沒有更好的融資管道,跟客戶沒有關係,而是需要政府協助。至於人才,台灣願意去海上工作的人就是少,產業發展的也比歐洲晚,所以本土廠商在人才方面就面臨不足的問題,需要政府幫忙。

據了解,面對人才的問題,東方風能的做法就是放兩套人馬,一套外國人、一套本地人,本地人跟著外國人學,雖然這樣的人事成本會比外國船商高,但目前因為有國產化,所以東方風能還可以轉嫁給開發商;國產化消失以後,這個成本東方風能全部要自行吸收。

陳柏霖強調,政府應該把本土業者的某些競爭立足點盡量拉到跟國外的競爭者一樣,再來跟業者談退場的問題。倘若立足點一樣,但業者自己做不到,這是業者自己要檢討的。不過,這些都需要花較長的時間去討論,並逐步設定階段性的目標。以船舶業為例,台灣過去沒有離岸風電海事工程產業,所以船舶法的訂定是以航商為出發點,有些地方(法律)是跟海事工程互相牴觸、不適用,故需要修法,但在立法院似乎並未被列為優先修法的對象,必須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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