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選商拉警報1】台灣離岸風電恐將進入最黑暗時刻 開發商以拖待變展開自救

不少離岸風電開發商因為深陷3-1泥沼,近期紛紛跳出來呼籲經濟部應該展延3-2的結標時間,否則3-1若與3-2連環爆,後果將不堪設想。(資料照)
不少離岸風電開發商因為深陷3-1泥沼,近期紛紛跳出來呼籲經濟部應該展延3-2的結標時間,否則3-1若與3-2連環爆,後果將不堪設想。(資料照)

2023上半年年對台灣離岸風電發展而言,大概是氣氛最低迷的一段時間,先是允能風場傳出財務危機。接下來,日商捷熱能源(JERA)宣布退出海鼎離岸風電計畫。緊接著,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第一期(3-1期)行政契約簽約最後期限又宣布延期。最後,德國萊茵再生能源(RWE Renewables)又宣布退出台灣離岸風電市場。連續四記重拳,讓各界對台灣離岸風電產業的發展充滿疑慮、擔憂。

幸好,壞消息之後,市場終於陸續傳出好消息,沃旭能源(Orsted)確定「歸隊」,西班牙風電巨頭伊比德羅拉(Iberdrola)也來「插旗」,兩家指標性的風電開發商確定參與3-2期選商,讓大家又重新對台灣離岸風電市場燃起希望。不但,許多風電開發商與供應商熱情參與2023年下半年3-2期(離岸風電第三階段第)選商的相關會議,甚至有人樂觀看待,2024年將是台灣離岸風電產業曙光重現的一年。

不過,檢視總體大環境,利率仍在高檔、通膨並未明顯改善、地緣政治風險依舊存在,導致風機與水下基礎報價持續走揚,造成風場的開發成本有增無減;然而,風場成本的增加並無法順利轉嫁給綠電購買客戶。

可想而知,在黎明之前,眾多台灣離岸風電開發商或許得先想方設法,度過最黑暗的時刻。而經濟部能源署3月14日所召開的「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二期選商作業說明會議」,開發商與供應商的發言狀況,已經預告「黑暗即將壟罩」,政府若只繼續扮演「莊家」的角色袖手旁觀,台灣離岸風電的發展勢必將進入黑暗期。。

據了解,能源署3月14日的「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二期選商作業說明會議」,原本只是要針對國產化政策中本國籍船舶的給分標準進行說明與討論;然而,多數與會者的發言重點卻擺在3-2選商申請收件截止日是否該延期,讓人嗅出不尋常的氣氛,與事態的嚴重性。老實說,對許多開發商而言,此時此刻縱使不是危急存亡之秋,大概也是是否該斷尾求生的關鍵時刻!

根據A開發商轉述,3月14日的會議,開發商中僅有沃旭明確表達反對3-2延期的意見,森崴能源及科理歐永續能源(Corio Generation)兩家開發商則未對此提出意見;此外,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伊比德羅拉、風睿能源(SRE)、台亞風能、法國電力(EDF)、韋能能源(Vena Energy)等六家日前曾聯名上書給經濟部長王美花的開發商,則表示希望3-2延期。

部分開發商表示,經濟部必須正視部分國產化項目價格高的離譜的問題。
部分開發商表示,經濟部必須正視部分國產化項目價格高的離譜的問題。

據了解,3月14日的會議吵得很兇,有開發商形容「雙方爭吵激烈的程度,就像國民黨與民進黨在立法院爆發激烈的衝突一樣!」

而根據本刊調查,早在3月14日的會議之前,三月初,以CIP區域總裁許乃文為首的風電開發商高層,就密集拜會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及能源署長游振偉等相關高層,以「國產化訂單」、「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談不攏、毫無進展等為由,希望延長3-2投標時間,否則3-1的戰場若無法順利清理,幾乎每一家參與3-1的開發商,都無法將3-2的財務預測模型做得很精準;眼前,不是放棄3-2的投標,就是在不精準的狀況下投標,等得標後再來考慮如何收拾善後。

其實,除了被動地等待經濟部長官的裁示,據說,部分3-1得標開發商也展開自救的動作。B開發商向本刊表示,3-1與3-2基本上是連動的,3-1的問題沒有解決,倘若急著處理3-2,未來會讓很多炸彈積在一起爆炸。而經濟部至今仍不願正視部分國產化項目價格高的離譜的問題,所以現在3-1才卡住動不了,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所以,有些3-1的得標開發商已經私下在洽詢潛在買家。但老實說,問題是此時此刻找得到買家接手3-1嗎?

關於3-2投標時間應該延長多久,贊成的開發商意見其實也不盡相同,有人希望展延4個月到6個月,有人則希望展延2、3個月。C開發商無奈地對本刊表示,展延只是個「手段」或「工具」,並不是解決事情的「方法」。不展延,眼前的僵局肯定無法解決;一旦決定展延,還是得在時間限制內跟供應應商與購買綠電的企業客戶談出個所以然,事情才能解決。

D開發商沮喪地向本刊表示,3-1的僵局若無法獲得妥善的解決,最壞的情況就是公司認賠(停損)殺出,放棄繼續開發3-1,同時也放棄3-2的投標;屆時,包括我在內,許多離岸風電的從業人員可能都會都掉飯碗,導致許多台灣企業將無法採購到他們所向客戶或政府所承諾的綠電額度,進而降低或喪失競爭力。

至於3-2決標展延是否會影響併網時程的問題,D開發商向本刊表示,部分3-1得標廠商因為採購合約與CPPA談判不順利,已經向主管機關提出併網時程可否延至2028年的建議;換句話說,不管3-2決標是否延期,3-1的併網時程也未必能在2026及2027年達標,考量港口及船舶等等的供應鏈的瓶頸問題,3-2也未必能順利於2028及2029完成所有的併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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