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納勞基法? 勞部:涉及範圍廣需研議

【Nabu孫俊憲/Iku Lo'oh張治平 立法院】 2017-10-19 立法院19號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多位朝野立委提案,要將颱風假納入勞基法,因為現行法律僅保障公務員在颱風天停止上班,勞基法只透過行政指導,對於雇主沒有強制約束力,有立委表示如果勞工在颱風天出勤出意外,誰該負起責任? (民進黨立法委員 吳玉琴 VS 勞動部長 林美珠: 如果萬一發生交通意外,有時候路倒了或是什麼水災,那這些情況應該誰來負擔,這個部分在我們相關的法律都有明白的,如果是雇主要求他來上班,那麼當然雇主就要有負擔這個職業災害的責任,所以這是雇主的責任了當然是。) 有立委更痛批,勞基法規範颱風天停止上班上課,還有給雇主彈性,根本是拿勞工生命安全開玩笑,要求勞動部不要忽視勞工安全。 (國民黨立法委員 李彥秀: 颳大風大雨如果我們給雇主太多的彈性去決定,他要不要上班的話,我們不是拿勞工的生命開玩笑嗎,誰能夠負擔一個勞工樹一打倒打到頭,然後馬上送加護病房,一個記者出勤之後出了生命危險。) 而勞動部強調,目前勞基法仍有規範,颱風天勞工可以拒絕出勤,雇主不可扣薪資或曠職,如果應雇主要求出勤,則必須加給工資,但由於社會上有各種工作型態,涉及範圍廣,要再召開公聽會詳細來研議。 , [原民台新聞影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