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無風無雨可外送?議員論戰「若出意外誰負責?」

新北市議會進行「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二讀,勞工局長陳瑞嘉上台接受議員質詢。(陳慰慈攝)
新北市議會進行「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二讀,勞工局長陳瑞嘉上台接受議員質詢。(陳慰慈攝)

新北市議會今進行「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二讀,條文中規定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平台業者應通知外送員停止外送,但書規定「但有正當理由認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者不在此限」卻引爆論戰,有議員認為若交由平台業者自行評估是否讓外送員上班,屆時若出意外由誰負責?也有議員認為就是停班就不該外送,最後議案未過下周再討論。

勞工局長陳瑞嘉解釋,有時颱風天停班停課,但隔天颱風可能已轉向變無風無雨,因此讓外送平台可以有應變機制,自行判定是否讓外送員上班接單,且雙北是共同生活圈,台北市也是這樣立法。

針對「但有正當理由任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者不在此限」條文,若颱風天無風無雨,議員王淑慧認為,市府不該交由業者決定是否派單,出事後又卸責推給平台業者;鍾宏仁質疑,如由業者判定,屆時外送員外送被招牌砸傷,責任歸業者還是政府?建議應修正為業者須向主管單位核備。

議員蘇泓欽也說,「外送員沒事就算,但若出事問題責任算誰身上?」認為此決定權應交由政府,畢竟颱風警報解除是由中央與新北市來判斷;議員李坤城則認為,有時看來風平浪靜但還是會有災害發生,基於保護外送員安全,建議刪掉但書,讓外送員於政府宣布停班時就不要上班。

陳瑞嘉回應,天然災害樣態多樣,加上狀況也很多,所以草案條文才會有但書,讓業者能自己考量是否暫停外送服務,為避免爭議,會將解除颱風警報後才能恢復外送加入法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