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來艷遇不是福!辣妹主動搭訕 泰籍富少一夜情挨告撿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這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一名泰國的石化大亨之子,日前來台旅遊,到東區夜店喝酒時搭訕一名辣妹,事後還和對方上摩鐵發生關係。不料女方卻提告,自己遭對方撿屍性侵;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出入夜店和飯店都有說有笑,辣妹也無意識不清、被人攙扶的情況,驗傷也無傷痕,甚至事後還和友人吃大餐、唱歌,與常理不符,因此予以泰籍富少不起訴。

該名辣妹指控,4日她到東區知名夜店「ROOM 18」玩,被該名泰國籍的富少搭訕,當時她喝到酒醉不醒人事,對方見有機可乘,將自己「撿屍」回飯店性侵。正當泰籍富少準備性侵時,她突然驚醒想推開對方,但因酒醉無力反抗,最後被對方性侵得逞;上午她酒醒後搭計程車離開,請司機載她去報案。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開庭之後,辣妹卻改口稱說,對於當晚酒醉過程毫無印象,醒來時只記得自己躺在床上;但泰籍富少卻極力喊冤,稱說當天是和朋友去夜店玩,對方獨自站在店門口,主動上前搭訕還請喝酒,雙方才開始聊天,過程十分愉快,對方還主動貼近他;當時自己身上錢帶不夠,才會帶辣妹回飯店,2人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

辣妹上午離開前,他還給了1千元給對方當車資,不知自己為何被告性侵,覺得很冤枉,甚至還不斷問檢方「我可以趕快回家嗎?」檢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辣妹和富少2人出入夜店和飯店都有說有笑,並無意識不清被人攙扶的情況;另外辣妹離開前,也將臉書帳號給對方,驗傷證明也無傷痕,事後更和朋友吃大餐、唱歌,種種跡象與常理不符,因此予以泰籍富少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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