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修法 法部挺刪法人罰金刑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2日電)行政院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法人罰金刑,遭司法院質疑是替法人除罪化。法務部今天說,這是為解決一事不二罰。

相關爭議源於大統混油事件,由於行政罰則規定一事不二罰,法官優先以刑罰為主,僅科處罰金新台幣3800萬元,導致衛福部撤銷對大統負責人高振利18億5000萬元的行政罰金。

法務部表示,這次修法目的在於讓政府對黑心食品業者能罰得快、罰得重,而且罰得到,而對於法人的處罰,不管是法院判決的罰金還是行政機關裁罰的罰鍰,都是罰錢,所以沒有不處罰法人的疑慮。

法務部表示,行政院版食安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法人罰金刑,回歸行政罰,以解決一事不二罰。再增訂公司因員工或負責人犯罪所獲得的財產或不法利益可加以沒收的規定就可解決,這也符合企業管理與公平正義等原則。10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