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查察 高雄百鮮屋未標日期

食品藥物管理署為秋節烤肉食材把關,與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等相關單位,稽查高雄百鮮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承租於源進國際有限公司之冷凍庫。經調查後,業者涉嫌將過期超過4年的海靈菇、冷凍軟殼蟹、鱈蔘斑及未標示日期之翡翠丸等4項計約7千公斤涉違規產品販售至高雄市、臺南市、臺中市及嘉義縣市之下游業者。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百鮮屋公司現場查獲草蝦、飛卷板、鬼頭刀魚片、冷凍圓鰭魚及鮑魚等逾期產品及阿魷、吳郭魚皮等未標示有效日期之產品。 在源進公司查獲海靈菇、冷凍軟殼蟹、翡翠丸及鱈蔘斑等逾期產品及魴魚排、鮭魚切片等未標示有效日期之產品。 業者宣稱,產品為待報廢品,現場為避免誤用及流入市面,已全數予以封存,數量共計51,358公斤。全案已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已通知相關轄區衛生局辦理下架回收事宜。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使用及販售保存期限內食品,且食藥署將持續督導衛生局全面將違規產品下架回收,依法嚴辦不法業者,維護消費大眾食的安全。 使用或販售逾期食品,已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