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米學園計畫 受理國小報名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即起申請
一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開始受理申請。(農業局提供)
一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開始受理申請。(農業局提供)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農糧署為推廣食米及食米教育,今年持續辦理「推動食米學園計畫」,有意願參與計畫的國小請於三月十七日前,將計畫書郵寄農糧署南區分署或當地辦事處申請,一起將食米文化向下扎根。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辦理食米學園推廣計畫的目的是以「國產稻米」結合在地農特產作物為主要素材,將在地特色食米、均衡營飲食概念、米食文化傳承、台灣米標章及友善環境等內容融入課程,由各校自行設計符合在地特色米食教案與體驗活動,讓學童了解食米的優點及意涵。

南區分署指出,該分署近年來持續舉辦食米食農推廣體驗等活動,去年共輔導五所學校辦理食米學園教育推廣課程,至少約一千名學童參與,當起小農夫下田收割,體會每一粒白米得來不易,也從中了解稻作生產過程。歡迎有興趣的公立國小於三月十七日前向農糧署南區分署提出申請,郵寄以郵戳為憑。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一一一學年度第二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三月一日開始受理申請,針對農漁民子女就讀高中職、大學,給予四千至一萬三千元不等助學金,市長黃偉哲呼籲符合條件且戶籍在台南市的農漁民於三月卅一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申請。

農業局長李建裕指出,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條件,包括申請人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的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漁民;學生父母一一0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加總未超過台幣一百一十四萬元;學生就讀國內大專校院(或高中職),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七十分以上,且未領取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

農漁民子女就讀公立高中職者每人可領四千元,就讀私立高中職者每人可領六千五百元;就讀公立大專校院者每人可領六千五百元,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每人可領一萬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