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封存蝦味先 過期原料、產品

民眾喜愛吃的零食「蝦味先」被爆使用過期原料!食品藥物管理署昨(18)日查獲裕榮食品公司,以逾期原料製作成蝦味先等5項產品,現場封存過期原料及產品共計約2,371.5公斤。 食藥署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及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稽查高雄市大寮區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於現場查獲逾期柴魚精粉、無水檸檬酸及紅麴粉等原料,用於生產「蝦味先日式照燒」、「蝦味先蜜烤魷魚」、「蝦味先泡菜」、「蝦味先墨西哥煙燻」及「發芽大豆養生粉(紅麴)」等5項產品。 食藥署表示,因上述原料已過期,前揭5項產品市面上需全面下架,衛生局已令該公司依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規定進行違規產品下架回收。 另外,針對違規產品應於5月20日0時前完成下架不得販售,違者得依違反食安法第7條規定並同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說明,調配、包裝、貯存、販賣逾有效日期之食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並可復依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