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護航偽鮮乳

(示意圖/本報系資料照)
(示意圖/本報系資料照)

政府終於回應酪農1年多來的訴求,有意修訂乳品標示規定,惟從食藥署推出的草案觀之,根本沒有解決進口「偽鮮乳」的問題,反而產生誤導效果。

外國乳品企業為將乳品銷售至台灣,就必須進行有別於在自己國家的程序,如超高溫殺菌,始能大幅延長有效期限達90天之譜,同時也造成養分流失,實難與新鮮畫上等號。然依我國《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仍可標示為「鮮奶」。如此不合理的乳品分類明顯不當,因此酪農與專家學者不斷呼籲政府修正規定。

衛福部近日預告修正草案,有關進口「偽鮮乳」的問題,食藥署新增延長保存期限鮮乳品名標示,如以適當溫度及時間組合進行熱殺菌處理,無菌充填,保存期限30天以上,品名應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鮮乳」、「長效鮮乳」、「ESL鮮乳」。

該草案可謂治絲而棼。首先,是硬套上「鮮乳」二字。顧名思義欲使用「鮮」,就須符合新鮮為前提。進口乳品無論是採取何種殺菌方式,是否無菌包裝,經過海運數十天的運輸,已無新鮮可言。多數人不解這類的外國乳品,為何硬要套上鮮乳二字?

其次,是以30天為門檻。國內鮮乳保存期限多是2周,食藥署大可以此做為鮮乳門檻,但該署卻提出30天的標準,草案說明也沒提出任何解釋。無形中將鮮奶的保存期限大舉放寬,即使距離我最近的日本乳品保存期限也難以達到,此舉難道是鼓勵國產鮮乳放寬保存期限?

第三,ESL鮮乳。該草案新創設「ESL鮮乳」,恐是最讓人疑惑的名詞,ESL應為Extended Shelf Life milk的縮寫,也就是延長保存期限牛乳,產品標示就是要讓消費者可資分辨,使用鮮有人知悉的英文縮寫名詞,完全違逆修訂意旨。

由上述分析可知,食藥署草擬的方案為進口乳品創立的3個新名詞語意不明,消費者無法知悉其意涵,讓消費者益加混淆。其作法可謂是全力為外國乳品護航,想盡辦法將進口「偽鮮乳」正名為「鮮乳」,提高其在國內的競爭力,讓消費者誤以為進口乳品品質更優於國產乳品,將對國產乳業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2025年紐西蘭進口乳品即將全面零關稅,政府漠視酪農生存危機,還在此時堅持修訂扼殺國產乳業生機的乳品標示規範。再次呼籲賴政府,請給我們一個非要力挺進口偽鮮乳的理由。若執政者一意孤行,酪農只能選擇走上街頭了。(作者為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祕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