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注意!新北動保條例今上路,遛狗未繫繩最重罰1萬5千元

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從今日23日起上路,25日開始正式生效執法,之後民眾遛狗未繫繩,將依動保自治條例裁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並得依次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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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牠就應該繫緊牠,飼主放任犬隻在馬路間穿梭,可被裁罰3000元至1萬5000元。(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飼主遛狗未依規定綁好、拉好牽繩,導致狗任意暴衝的新聞層出不窮,昨日高雄才發生有民眾遛4隻大狗,但因未拉緊牽繩,導致大狗失控後直接活活咬死別人家馬爾濟斯的新聞。有鑑於此,新北市議會去年10月三讀通過《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今日條例公告後,按規定自治條例和收費標準將於25日起正式生效。

動保處表示,《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生效後,飼主如果讓寵物到處趴趴走,將裁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並得依次裁罰,但考量原住民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不受此限。另外,寵物運動場內也不需使用練繩繫住,但飼主應該陪同寵物使用相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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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一旦受困於山豬吊,被救援後往往只能截肢,新北市內禁止販售山豬吊,可裁罰1萬5000至7萬5000元。(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除了未繫牽繩恐將吃罰鍰外,違法製造、販賣金屬套索俗稱山豬吊(陷阱的一種),也將會被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特定寵物買賣業者應將公版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懸掛於營業場所明顯處,並提供給購買者,違者也將處以3萬至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裁罰。

對於高齡、殘疾毛寶貝的長期照護需求,動保處表示,經營特定寵物長期照護服務機構須符合專業人員照護及基本設施等資格,取得認證後才能經營,違者將處1萬5,000元以上至7萬5,000元罰鍰,並得按次裁罰,後續管理辦法將另行發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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