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油案 2證人證詞有利被告 律師爭取魏應充交保

飼料油案 2證人證詞有利被告 律師爭取魏應充交保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頂新飼料油案,今天二度召開合議庭,魏應充、陳茂嘉、常梅峰與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4人都出庭,另外,也傳4名證人到庭作證,其中,包括在味全公司中央研究所擔任經理的王祖善,以及陳姓精煉設備業者說詞,都認為大幸福公司收的油,應該是可以食用的,對被告有利,而魏應充的律師羅豐胤在庭外表示,將爭取魏應充交保。

(張文祿報導)

第二次合議庭,被告律師要求傳喚曾到大幸福公司參觀並提供設備的的陳姓精煉設備業者到庭作證,陳姓業者表示,賣給大幸福公司的10萬美元設備,是油品精練的前段設備,做出來的油是初油;他說曾在熬油廠工作過,看到大幸福的牛油、豬油與魚油都是初榨油,是人體可食用的油品。

另一名證人為味全公司中央研究所經理王祖善,他曾經跟陳茂嘉一起到越南,王祖善對大幸福公司進行三次稽核評鑑,第一次打了不及格的分數。不過他說,當初他前往越南作的是投資報告,不是訪廠報告,而第一份報告採用的是味全公司的標準,是要直接賣給消費者的標準,比較嚴格。他也說,他親眼看到收油情形,倒出來的油沒有油臭味,顏色淡黃色,應該是可以食用的。

由於魏應充羈押期限為三十號,魏應充的律師羅豐胤表示,將爭取交保。

頂新一次清償65億元銀行貸款,承諾的30億元食安基金也即將到位,是否會成為魏應充交保的有利後盾,這個星期就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