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犬隻攻擊山羌並上傳影片 縣府開罰至少6萬起跳

苗栗素有山城之稱,縣內高山丘陵地幅員廣闊,野生動物種類繁多。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接獲民眾檢舉,指稱南庄鄉有民眾飼養犬隻攻擊野生動物,還將犬隻攻擊狩獵山羌的影片分享到網站上。農業處已通知行為人到案說明,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彭清仁報導)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科表示,苗栗縣農村區域常有犬隻攻擊野生動物狀況,但這位住在南庄鄉的民眾,則是將飼養犬隻攻擊山羌的影片上傳網站,縣府是接獲檢舉也立即通知行為人到案說明。

據犬隻飼主向農業處供稱,飼養犬隻為保護住宅用途,並非有意要犬隻進行狩獵,也不了解相關行為已經違法所以從未限制過犬隻狩獵野生動物。農業處自然生態保育科強調,即便非出於故意,犬隻飼養人仍應善盡管理責任,本案狩獵一般類野生動物事實明確,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9條,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縣府農業處也提醒民眾,苗栗有許多野生動物與人類比鄰而居,即便不在山區都有可能與野生動物相遇。若飼主未限制犬隻的活動範圍及狩獵行為,將可能造成野生動物受到傷害,除了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外,也可能造成傳染病的傳播,甚至造成周邊居民的人身安全,請民眾務必小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