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場發現2桶廚餘 虧大了!代價5萬元

2桶廚餘5萬元?農委會自9月1日起禁止廚餘作為豬隻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至9月30日,不過,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稽查小組日前稽核時,在湖口鄉養豬場內發現2桶廚餘。雖然沒發現養豬戶以廚餘餵養豬隻,仍依法對養豬戶開罰。縣府表示,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規定,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彭清仁報導)

新竹縣政府農業處長范萬釗表示,新竹縣是全國第3大廚餘養豬縣市,豬隻染疫風險高,請養豬戶在禁用廚餘期間,切勿將廚餘載入養豬場或使用廚餘,違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處分,罰則甚重並將按次加重處分。

新竹縣湖口鄉一處養豬場,被縣府家畜疾病防治所查獲場內有2桶廚餘,儘管沒有養豬場以廚餘餵養豬隻的證明,但仍依規定開罰,依規定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農業處也呼籲養豬戶務必遵守規定,否則罰責相當重,還可連續裁罰。另外,農業處也呼籲新住民及外籍移工,不要網購或私自夾帶母國肉製品來台,違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300萬元以下。

縣長楊文科指出,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已指示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農業處、環保局及各鄉鎮市公所農政及清潔隊人員組成稽查團隊,嚴格執行廚餘禁令,請廚餘養豬農友勿心存僥倖,落實豬場人車門禁管制、場區定期清潔消毒等,以維護豬隻健康及產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