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落幕 竹聯寶和會主謀關16年

劉丞浩對館長陳之漢開槍被逮。(本報資料照片)
劉丞浩對館長陳之漢開槍被逮。(本報資料照片)

館長陳之漢3年前在自己經營的健身房前遭槍擊受傷,檢警查出竹聯幫寶和會組長施俊吉是幕後主謀,最高法院13日審結,合議庭駁回上訴,依殺人未遂等罪將槍手劉丞浩判刑15年6月,指使犯案的施俊吉判刑16年、寶和會長林修伯及副會長梁智勝,各依參與犯罪組織罪判刑1年定讞。

檢方起訴指控,寶和會靠放貸、酒店圍事等壯大聲勢,並從事槍擊殺人、傷害、恐嚇等不法暴力犯罪,受不明原因請託槍擊陳之漢,施俊吉籌畫任務,以25萬元指揮劉丞浩犯案。

2020年8月,劉男加入陳之漢經營的健身館後,多次觀察陳的作息,並無故觸摸館長身體,騷擾激怒對方後,又以健身房服務不佳為由,故意與陳發生爭吵,以做為假的犯案動機。

後來陳忍不住開直播揚言提告,劉見時機成熟便開始執行任務,到健身館埋伏朝陳頭部、身體連開3槍後,轉身搭車投案。案發後,檢警查出,施不僅參與該案,還與寶和會成員共同擄人勒贖。

最高法院認為施俊吉、劉丞浩已以80萬和擄人勒贖被害人和解,駁回上訴,將槍殺陳之漢部分合併判刑,施俊吉判刑16年、劉丞浩判刑15年6月;林修伯、梁智勝各判刑1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