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油案 屏檢:葉文祥明知故犯 犯235罪

餿油案 屏檢:葉文祥明知故犯 犯235罪

屏東地檢署偵辦餿油案,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和副總戴啟川明知郭烈成地下工廠販賣的是劣質油品,卻長期採購製作成食用油,導致兩百多家下游廠商受害、國際形象受損,犯後又毫無悔意,因此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強冠公司董事長長葉文祥、副總戴啟川以及郭烈成等8人,檢察官以強冠公司的下游被害廠商有235家,一罪一罰,認定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和副總戴啟川有235次犯罪行為,因此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溫蘭魁報導)

屏東地檢署調查,郭烈成的地下工廠四處收購皮革工廠的皮革油、市場宰殺豬牛羊和魚的下腳料、還有化製場回收的動物屍體焚燒所產生的油脂以及餐廳的回鍋油,做成豬油賣給強冠公司製作成食用油,經過檢驗,這些油裡面除了含有雞、魚和羊的油脂之外,還有銅、鉛和鉻等危害人體的重金屬。

屏東地檢署偵結起訴,檢察官認為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和副總戴啟川,明知郭烈成地下工廠的油有問題,價格幾乎是純豬油的一半,卻多次採購,做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婉莉表示,事件爆發後,葉文祥和戴啟川卻一再否認、推諉,且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因此依刑法的共同詐欺取財、製造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罪以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起訴葉文祥、戴啟川、郭烈成以及郭烈成的員工施敏毓等四人,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被告等人將劣質油品混充,販售予社會大眾,釀成食品安全之問題,並使下游廠商無端受累、國際形象受創,應就所犯235次之犯行,從重量刑。」

屏檢表示,強冠的下游廠商有235家受害,一罪一罰的方式,認定葉文祥和戴啟川有235次犯罪行為;此外,供應回收油給郭烈成的進威公司和另一名業者黃惠光等四人,則是以廢棄物清理法起訴。(攝影:溫蘭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