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路殺開罰 輾斃浪貓1.5萬元飛了

宜蘭縣林姓女子開車輾斃流浪貓,經民眾提供資料檢舉,林女遭罰1.5萬元,成為宜蘭縣路殺開罰首例。(圖/民眾提供/中國時報李忠一宜蘭傳真)
宜蘭縣林姓女子開車輾斃流浪貓,經民眾提供資料檢舉,林女遭罰1.5萬元,成為宜蘭縣路殺開罰首例。(圖/民眾提供/中國時報李忠一宜蘭傳真)

[周刊王CTWANT] 宜蘭縣1名林姓女子3個多月前開車行經宜蘭市津梅路時,輾斃1隻流浪貓,林女被人攔下後,留下假電話即離開現場,民眾蒐集資料向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檢舉,由於證據確鑿,動防所依違反《動保法》處1.5萬元罰鍰,成了宜蘭縣路殺開罰首例。

舉發人游小姐指出,當天晚上林女開車輾過流浪貓,但並未下車察看,流浪貓遭撞後不斷抽搐,沒幾秒後斷氣,民眾攔下這輛小客車並告知林女撞到流浪貓,但林女顯現出沒有要處理的態度。

游小姐表示,民眾要林女處理遭撞的流浪貓,但林女反問是要賠錢嗎?為何放貓在外面跑?因林女表達要離開現場,民眾遂要求留下電話,經回撥後卻是打不通的假電話,林女不理會其他人的質疑就踩油門揚長而去。

游小姐說,生存在路上的動物本來就有風險,駕駛因為沒看到或來不及減速撞上動物都是時有所聞,但不應該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所以才向縣府舉發。

經動物醫院判斷流浪貓死亡,游小姐取得行車紀錄器、證人說法後到派出所報案,經過3個月程序終於結案。

動防所長陳祖健表示,路殺情況並非罕見,但過去宜蘭縣沒有開罰的主因是欠缺證據;這起事件發生在1處社區中,當晚有不少社區民眾目睹,事後不只1人出面作證,加上有錄影畫面作為佐證,因此成為宜蘭縣開罰首例。

動防所通知林女到場說明並審議相關證據後,依違反《動保法》第6條處1.5萬元罰鍰,需要另外參與3小時動保講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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