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 陳冲反對票公投遭中選會駁回

中央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朝建今天表示,前行政院長陳冲所提「反對票」公投提案,中選會4月26日要求補正;補正內容回函,經中選會審議,認定不符合規定,決議駁回。

中選會副主任委員陳朝建。(資料照)
中選會副主任委員陳朝建。(資料照)

陳朝建說,這是今年1月公民投票法修正公布施行以來,截至目前31個公投提案,第一個遭駁回的公投提案。行政機關的准駁都是處分行為,當事人依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等規定,有救濟權利。

中央選舉委員會下午召開委員會議,審議12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決議其中9項公投提案將函請提案領銜人限期補正,2項公投提案將舉行聽證,釐清相關爭點,另外一項公投提案經補正仍不符規定,決議駁回。

遭駁回的是前行政院長陳冲所提「您同意修法使選民可以投反對票(負數票)嗎?一人還是只有一票,選民可以用其唯一選票表達反對某候選人應該是基本人權,贊成票扣除反對票後,淨贊成票較高者當選。」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

陳朝建晚間告訴中央社記者,公投提案送中選會後,中選會委員會議若認定有爭點必須釐清,會召開聽證會;若無法符合公投要件,會要求補正。補正後,中選會委員會議若認定內容合於規定,會通知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可以展開第二階段連署。

他表示,陳冲所提公投提案,經舉辦聽證後,於4月26日要求提案領銜人補正,提案領銜人回函後,中選會委員會議今天審議,認為未符合公投法的規定,決議予以駁回。

陳朝建說,補正目的及用意,在於釐清及協助公投提案以符合公投法的規定,依規定,若提案領銜人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之後仍未符合公投法的規定,依法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