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季網路違法投資廣告 臉書占94%

刑事局26日公布2024年第1季網路平台業者刊登違法投資廣告,Meta(臉書)投資詐騙廣告通報下架3萬2104則,Google有1951則,Meta約占94%。刑事局指出,要有效遏止違法廣告,絕不能單憑警方通報下架,更需網路平台業者擔負企業社會責任,發現違法內容應主動執行移除、限制瀏覽等措施。

行政院本月送出「打詐新4法」草案,其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有關網路平台部分,要求Google、Meta等網路廣告平台業者須在台設立法律代表,並驗證網路廣告代理商、刊播者身分等,不論是否在境外,都要依法配合防詐,若情節嚴重,最高可罰新台幣2500萬元,草案仍待立法院審議。

刑事局指出,今年起假冒財經名人的粉絲專頁投放廣告逐漸減少,多是隱藏在詐騙貼文內、或點擊廣告連結,才引導進其他網站。刑事局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共移請網路平台下架逾8萬則投資詐騙廣告,其中臉書占逾9成,其他是Google相關YouTube與網頁。

警方表示,曾遭通報下架相同內容廣告仍不斷出現,顯見業者僅被動配合下架,並未落實源頭管理。平台業者若發現違法內容,應主動執行移除、限制瀏覽等措施,與警方合作,才是解決假投資違法廣告氾濫的上策。

刑事局建議,民眾可透過粉絲專頁的追蹤數、按讚數或資訊透明度的「建立日期」及「更名紀錄」作為判斷真假的參考依據。切勿相信網友推薦獲利率顯不合理的投資管道,尤其標榜「加LINE送投資祕笈」的就是詐騙。